摘要 近期,大众在华召回64万辆车,无疑又跟DSG变速器的产品缺陷有关,这些车都是市场最畅销的车型。DSG变速器在我国屡屡出现问题,大众将原因归咎于中国的闷热天气以及频繁的堵车现象,这种推卸责任的说法肯定是站不住脚的。那么,对于产品缺陷应该如何担责呢? 为此,《法律名人谈》特别邀请了天津桐江律师事务所的尹鸿智律师和网友们一起分析、探讨上述问题。
法邦网: 11月13日和11月14日两天,国家质检总局通报,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决定自今年11月25日起,召回部分大众、奥迪和斯柯达汽车,共计640309辆。如此大规模的在华召回可谓史无前例。据了解,其中绝大部分要召回的车型都涉及DSG变速器问题,请问尹律师,DSG变速器问题属不属于产品缺陷,产品缺陷该如何理解?
法邦网: 大众宣布在中国召回多种最畅销车型在内的64万问题车辆,对大众DSG车主来说是个期待已久的福音,因为他们能够在合理时间范围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对于还没有意识到大众DSG变速器有问题,不知道召回的车主们在多长时期内还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却没有界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是怎么规定的?
尹鸿智律师:
召回后并不意味着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总的来说,产品缺陷侵权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它的构成要件与一般侵权行为不同。一般包括:
(1)产品存在缺陷。产品缺陷或称产品瑕疵,是指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险性。这在产品质量法中明确给予了规定。
(2)损害后果。在产品缺陷侵害人身权利时,损害后果表现为消费者、使用者或第三人的生命健康权利的损害。
(3)损害后果是由于产品存在缺陷造成的。产品缺陷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表明,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是对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这种因果关系并不是具体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而反映的是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的相互联系。在一般情况下,通过这种因果关系可以确定责任人。
法邦网: 不管大众DSG变速器是不是像大众技术人员声称的不存在设计缺陷问题,大众召回汽车的行为已经表明他们构成了产品侵权,而在我国产品侵权领域,不管侵权行为人有没有过错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产品缺陷的责任归责原则也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吗?
法邦网: 随着时间推移,大众DSG变速器问题蔓延越来越广,位居质检总局汽车产品投诉的首位,质检总局也曾就DSG变速问题多次约谈大众。面对公众与媒体对DSG质量的质疑和召回的呼声,大众一直选择淡化处理,坚决不承认汽车DSG变速器存在质量问题,以这种方式对事件或许起到的是反面作用,消费者在信息不透明情况下,抵触情绪可能会更大,您多年从事法律实践工作,你觉得在面临产品本身存在缺陷问题下,大众集团应该怎么处理好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尹鸿智律师: 产品缺陷涉及面比较广泛,诸如消费者,企业,国家的立法执法部门等,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影响也是不可估量的,产品不但会导致财产的损失,有时还会使人身受到伤害,甚至是生命危险。例如今天我们提到的汽车,还有像食品,药品等等。所以,生产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对产品缺陷的管理视为重中之重,消费者应当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企业应当完善管理,提高质量,杜绝产品设计缺陷,国家立法部门应不断地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国家标准,制定罚则,从而达到规范企业生产制造行为。行政执法部门也应当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通过各方面力量杜绝产品质量缺陷,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以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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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鸿智律师
尹鸿智律师,南开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擅长公司股权转让,私募基金投资风险管理,房屋权属等专项业务。尹律师法学理论基础扎实,法律知识全面,具有独到的法律视角和解决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在多年的律师执业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经常在法制日报、经济日报、人民法院报和天津地方多家报刊上发表专业文章和经典案例。担任多家国内企业及外资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多年的律师执业中,办理各类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纠纷、析产继承等各类案件数以千件之多。被邀请为天津电视台和天津广播电台的嘉宾,参与《法制纵横》、《法律服务热线》等法制栏目的讲座和咨询活动。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消费维权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金融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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