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子女向父亲索要抚养费能获支持吗
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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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文书起草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摘要
妻子因丈夫不喜欢双胞胎女儿决定离婚,双方约定女儿由女方抚养,丈夫无需支付子女抚养费。但孩子长大后,由于生活、教育费用增加,妻子一人难以负担,双胞胎女儿将父亲诉至法院索要抚养费。那么,孩子能向父亲索要抚养费吗?关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法律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呢?
为此,《法律名人谈》特别邀请了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易轶律师就网友关心的一些法律问题与大家一起分析、探讨。
法邦网:
关注社会热点,解析法律现象。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做客《法律名人谈》,我是本期的主持人王智红。今天,我们很荣幸邀请到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易轶律师,易律师您好,欢迎您做客《法律名人谈》,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法邦网:
最近,一起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案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的关注。夫妻双方离婚,约定双胞胎女儿由女方抚养,并且丈夫无需支付子女抚养费。但是随着孩子年龄的不断增长,所需费用也越来越多,妻子一人已无力承受。双胞胎女儿将父亲诉至法院索要抚养费。通过案例,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离婚后,孩子应该由哪一方抚养?请易律师讲解一下。
易轶律师: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父母可以先协商,无法协商的话就只能等待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给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主要会从经济条件、生活环境、身体状况、与孩子亲密程度、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多方面来考虑。现实案例中,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优先判给母亲抚养,如果孩子年满十周岁,法院通常会尊重孩子的意见。
法邦网:
离婚后,夫妻可以约定子女抚养费支付的问题,但是对于子女抚养费完全由一方负担,而另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这样的约定,是否有效呢?
易轶律师:
如果双方能够对是否支付抚养费协商一致,这样的约定是有效的,可以按照约定来处理。
法邦网:
根据易律师的介绍我们知道,离婚后,一方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必须向子女支付一定的抚养费。那么,抚养费的数额,该怎么确定?法律上是如何规定抚养费数额标准的呢?
易轶律师: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邦网:
在确定好抚养费的数额之后,经常出现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另一方一次性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况,很多人对这种支付方式不认同。易律师您能说一下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吗?
易轶律师:
抚养费可以定期支付、也可以一次性祝福;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以物折抵。定期支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支付;一次性支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支付完毕;以物折抵则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法邦网:
易律师,我们注意到本案中,法院判决男方需支付抚养费至女儿能独立生活为止。法律上有没有对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作出规定呢?
易轶律师:
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费。
法邦网:
我们知道,抚养孩子所需的费用是多种多样的,包括衣食住行等等。那么,夫妻一方支付给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还请易律师为我们进行具体的解答。
易轶律师: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但是,并不是子女的所有支出都属于抚养费,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另外,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这些都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法邦网:
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说,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无法预见的新情况,导致了原定抚育费不足的情况出现。易律师,究竟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易轶律师:
由于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各样无法预见的新情况,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要求。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主要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法邦网: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法院已经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但是,还是有好多人不履行这个义务,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易轶律师:
在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在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对方仍然不支付抚养费,则可以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邦网: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要求变更子女抚养费的诉讼时,有许多值得注意的地方,其中,诉讼时效是非常关键的,因为如果当事人错过了诉讼时效,很有可能导致抚养费诉讼的失败。那么,抚养费起诉有没有时效的限制呢?
易轶律师:
如果就抚养费提起诉讼的话,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建议在两年内提起诉讼,两年的诉讼时效从不支付抚养费之日起算。
法邦网:
我们还想向易律师来了解一下,当事人提起子女抚养费诉讼的,应该去哪个法院?到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易轶律师:
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有管辖权,到法院起诉时,需要携带原告的身份证、被告的户籍或居住证明、与抚养费有关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以及起诉状等材料。
法邦网:
感谢易律师的精彩点评和分析,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易轶律师:
不论法律是否规定了抚养费的最低或者最高标准,抚养孩子是每个为人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够以任何理由来逃避自己的责任。
法邦网:
打造高端访谈,解读民生焦点。《法律名人谈》栏目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再次感谢易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节目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易轶律师:
《法律名人谈》是一档十分不错的访谈节目,希望节目能更紧密的同现实生活结合,成为律师和网友互相沟通交流的桥梁,也祝愿《法律名人谈》越办越好!
法律名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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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现为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盈科研究院婚姻家庭委员会主任,婚姻家庭、私人法务专家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易轶律师为CCTV-12频道《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专家律师、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特邀点评嘉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华夏之声《创赢人生》、CCTV-2频道《有法大家帮》、法邦网《法律名人谈》等栏目长期特邀律师嘉宾。并多次接受《中国消费者报》、《墨西哥改革报》等中外媒体采访。易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在《物权法》及《婚姻法》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代理过大量离婚、继承、分家析产、合同纠纷等婚姻家庭案件。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文书起草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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