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汽车产业的发展壮大,我国汽车的拥有量逐年上升,随之而来的汽车被盗现象屡屡发生。车辆被偷,车主如何为已保盗抢险的车辆索赔? 为此,《法律名人谈》特别邀请了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的李铁燕律师就如何为已保盗抢险的被盗车辆索赔的一些法律问题与大家一起分析、探讨。
李铁燕律师:
好的。这个问题很重要。盗抢险的免责条款除了包含一般不可抗力的通行免责条款外,还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1、因民事、经济纠纷导致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
2、承租人或经承租人许可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人与保险车辆同时失踪。另外包括理赔理赔材料无法提供和一些特殊期间的免责:
(1)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
(2)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机动车停驶手续或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3)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期间;
(4)保险车辆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五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3、还要注意的是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非全车遭盗窃、抢劫、抢夺,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抢劫、抢夺、损坏;(非全车被盗,比如车辆轮胎被盗就不属于赔偿范围)
(2)新车车辆出厂时的原厂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
(3)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造成人身伤亡或本车以外的财产损失;
(4)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5)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关于免赔范围,我还要提醒广大网友,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每个保险公司的合同条款并不尽相同。因此,要在购买保险时了解清楚。
李铁燕律师:
刚才,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关于盗抢险的保险责任问题,主要涉及一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二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具体范围主要包括:
1、被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或被抢劫,对被保险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车辆被盗抢三个月后,保险人按保险金额或出险时车辆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2、保险车辆的零部件或附属设备失窃,没有构成全车被盗,不属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3、整个保险车辆被盗后,经由公安部门立案,在三个月以上仍未找到者属保险责任;在三个月内查获,但发现车辆已遭破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这种因全车被盗抢而造成的损失,也属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条款予以相应的赔付。
4、保险车辆全车被盗抢三个月以上,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取得车车权益转让书后,可按规定予以赔偿。当保险金额高于或等于车辆实际价值时,按实际价值给予赔偿;当保险金额低于车辆实际价值时,按保险金额予以赔偿。
李铁燕律师:
盗抢险在理赔过程中要经过三个阶段:
1、报案。立即向当地公安刑侦部门(110)保安(24小时),保留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
2、定损。尽快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社发布寻车启事,并索取并保存该期报刊至索赔;3个月后到当地公安刑侦部门开具未破案证明,同时到车辆所属车管部门办理失窃车辆牌证注销手续。
3、索赔。在索赔过程中,要尽快的收集索赔单证,十五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一般在报案3个月后受理),一般所需单证如下:
(1)出险通知书填写并加盖公章(私车需盖私章);
(2)车钥匙两把;
(3)行驶证及副卡原件、驾驶证正副本复印件;
(4)购车发票;
(5)登报寻车启事、公安报案受理单、公安刑侦部门3个月未破案证明;
(6)停车场证明、停车费收据正本;
(7)权益转让书;
(8)保单复印件;
(9)失窃车辆牌证注销登记表;
(10)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私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11)赔款通知书上加盖公章及公司帐号(私车由被保险人签字);
(12)如所汇款单位或个人与被保险人不符,需提供被保人委托书。
李铁燕律师:
汽车盗抢险是在投保人汽车遭遇盗抢事故之后,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险种。对于车主而言,此种保险可以让大多数人得到安心。
不过,在这里要提醒消费者的是,盗抢险理赔需要一个关键的条件:汽车遭受的损害必须系因盗抢所致,否则,保险公司不承担盗抢险保险责任。
另外,目前盗抢险只保全车,车上附件标准配置之外属于免陪范围。因盗抢造车汽车部件受损,保险公司承当修理费用。整车被盗,公安机关立案之后3个月仍未能找回汽车,保险公司承担责任。这是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提前设置的保险条款。
再有,投保人的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需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3个月未查明下落,并且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追回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与此相对应的是,诸如“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等情形,都属于盗抢险的责任免除事项,是不予赔偿的。
我们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办理此类业务时经常会发生此类问题,也有的导致事后收集相关材料困难的情况。因此投保人在理赔之前最好咨询专业人士,确认是否属于盗抢险理赔范围,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这样才能避免多次申报无法理赔,或者应为材料缺失而导致理赔无法进行的情况发生。
法邦网: 听完李律师介绍的关于投保人在办理理赔时常出现的一些问题后,我们学到了一定的理赔知识。除此之外,这里还有一个广大网友、车友们都十分关心的问题。那就是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对于盗抢险,保险金额应如何确定?
李铁燕律师:
好的,我简单介绍一下。车辆保险盗抢险保险金额应该要根据车辆承保时的价值确定,如果是新车可以按照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如果旧车或者二手车,应按照承保时车辆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的计算涉及的因素,那就是爱车的价格、买车的年限以及型号、被保人的性别以及年龄等都会有不同,而且根据车子的新旧情况,以及是否属于易被盗车型等也会有一定的不同,在进行计算的时候要把折旧费计算在内。当然,有一些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按照购置价收取保费,赔付时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付的情况也是很常见的。我认为这样缺乏一种公平性,明显的带有强行格式条款的问题。
另外,如果车主在购买全车抢盗险以及附加险不计免赔的时候,一旦出现抢盗事件之后按照赔率100%进行赔偿。而没有购买不计免赔的则按照80%的赔率进行赔偿。但是,如果车主并不能提供完善的资料(机动车驾驶证件、购车的票据等),就会按照0.5%/项的免赔率进行叠加,而缺少钥匙的也会增加5%的免赔率。
所以,车辆保险盗抢险的保险金额与最终能赔付多少钱与上述因素有关。另外需要车主特别注意的就是,全车盗抢险的保障范围,仅仅是机动车本身,并不包括车上的零件或是其他附属的设备,也包括车内放置的钱财以及其他贵重物品、以及其他人身损害等,都不在赔付的范围内。
法邦网: 通过上面的律师解答,朋友们对盗抢险的理赔方面的知识有了一定了解。盗抢险作为一种商业保险,以盈利为目的的,难免在出险的时候保险公司会以各式各样的理由来推卸责任。李律师,您认为,车主在为自己的车投保盗抢险时有哪些问题是需要车主们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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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燕律师
李铁燕律师,1995年4月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成为取得天津市经委系统首批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先后供职于大型生产性及销售型国有企业、以及金融保险行业。有扎实的企业管理理论及实践基础及丰富的办案经验。
本人及律师团队成员比较关注金融保险等企业法务,尤其是对寿险理赔有丰富实践活动。
擅长领域:保险理赔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知识产权 金融证券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劳动纠纷手机号码:15002207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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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与李铁燕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