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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索赔难,难于上青天?

郭延虎律师      阅读:13781

郭延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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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私人律师 交通事故

摘要 农民工是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但其劳动强度大、条件差,时间也较长,发生工伤的可能也大于其他职业。随着农民工工伤事故的日益增多,工伤索赔问题也越来越多的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农民工作为弱势群,单位是否要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又该如何索赔呢? 为此,《法律名人谈》特别邀请了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的郭延虎律师就发生工伤后可能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与大家一起分析、探讨。

法邦网: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做客《法律名人谈》,我是本期的主持人贾晶晶。今天我们很荣幸请到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的郭延虎律师,郭律师您好,欢迎您做客《法律名人谈》,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郭延虎律师: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郭延虎律师,很高兴跟大家在《法律名人谈》这个栏目里,就目前的社会时事热点一起进行探讨。

法邦网: 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一般从事着风险高且强度大的工作,并且随时面临着发生工伤的危险。可有很多网友说农民工在工作当中受伤并没有被单位认定为工伤,那么麻烦郭律师告诉大家农民工工作时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呢,哪些情形能够认定为工伤?


郭延虎律师: 农民工在工作时受伤当然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法邦网: 其实无论是农民工还是一般的城镇居民职工,一旦发生工伤可能都需要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农民工要去哪里申请工伤认定呢,申请工伤认定又该提交哪些材料呢?


郭延虎律师: 职工在工作时发生事故伤害造成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遇有特殊情况,可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邦网: 鉴于农民工工作存在较大的风险,其一旦受伤可能会导致部分甚至是全部劳动能力的丧失。所以农民工受伤后做完工伤认定是否还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呢,其与工伤认定有什么不同?


郭延虎律师: 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两者的区别在于构成工伤的不一定构成劳动能力鉴定中的伤残等级,只有在工伤比较严重,可能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法邦网: 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索赔的重要依据。但是很多农民工朋友在申请鉴定之后迟迟拿不到鉴定结论书,那么能否请律师告诉大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需要多久,其具体的鉴定流程又是怎样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郭延虎律师: 一般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两个月左右,特殊情况下经上级领导批准可延长一个月,所以基本上鉴定结论作出的话两三个月是正常的时间。

  职工发生工伤,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参保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向所在地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等);具体为: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

  (二)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

  (三)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四)申请再次鉴定(确认)的,需提供初次鉴定结论通知书的复印件。

  (五)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还需提供被鉴定人与工伤职工之间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六)法规、政策规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邦网: 劳动能力鉴定完之后一般就能够确定职工的待遇标准,那么请问郭律师,农民工发生工伤能否像城镇居民那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郭延虎律师: 农民工可以和城市人一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农民工和一般的职工一样享受工伤赔偿的待遇,关键要看工伤鉴定的结果来确定大致数额。

法邦网: 劳动能力鉴定还能够确定工伤的伤残等级,不同的伤残等级其赔偿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那么农民工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如何计算赔偿数额呢?


郭延虎律师: 有关农民工伤残等级赔偿的标准及计算数额比较复杂,建议有此方面问题的农民工朋友们根据自己的伤残等级致电专业律师,让律师根据各自地方的计算参数予以详细计算。

法邦网: 我们知道了农民工工伤的待遇以及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但是如果农民工不幸因工伤而死亡,他的家属能要求赔偿吗,赔偿项目和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郭延虎律师: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法邦网: 无论是农民工还是一般的城镇居民职工,其享受工伤待遇及赔偿的前提是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可很多单位并没有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那单位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话,农民工工伤应向谁索赔呢?


郭延虎律师: 单位不给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做法当然是不合法的。如果单位没有给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农民工发生工伤应向单位索赔。

法邦网: 在实践当中,农民工进行工伤索赔比较困难,您能否以您的办案经验告诉大家农民工怎样索赔才能获得赔偿,有什么技巧可言吗,在工伤索赔过程中又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郭延虎律师: 农民工索赔的过程是比较艰辛的,好多农民工因没有维权意识而在实践中屡屡吃亏。建议农民工朋友们出现了工伤问题后找专业的律师代为向单位索赔,这样一来在计算各种赔偿项目的时候不会疏漏,二来自己的权益也能得及时解决。

法邦网: 不管是农民工工伤还是其他职工工伤,单位往往都不愿意进行赔偿或者想方设法的少赔一点,而职工却往往想要得到更多的赔偿,由此引发的赔偿纠纷久久得不到解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职工该怎么办?


郭延虎律师: 职工在发生这样的问题时自己的主张一定要有理有据,最好的办法是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邦网: 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郭延虎律师: 关于工伤赔偿的项目及计算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不一所以结果会有差别,所以各位网友如有此问题的话可根据自己所在的区域和具体伤情进一步咨询,希望能为各位朋友提供更加方便有效的帮助!

法邦网: 打造高端访谈,解读民生焦点。《法律名人谈》栏目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再次感谢郭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节目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郭延虎律师: 再次感谢节目组,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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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延虎律师
郭延虎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曾担任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特约法制评论员,香港上市公司富力地产法律顾问,公安部督办的张某重大涉黑案件首席辩护律师,先后在国家及省市级刊物上发表《和谐社会与法》、《投融资十字路口的抉择》、《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之我见》等学术著作。独家设计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防火墙”,包括企业组织结构、劳动人事、经济合同、投融资等。细心、诚恳、热情、专业是他的法律服务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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