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名人谈

邳州“禁网门”惹争议

董彦国律师      阅读:4085

董彦国 律师

联系电话:13121237600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专利纠纷

摘要 江苏省邳州市教育局今年8月27日发布的一个红头文件,以“3名教师因利用网络发帖散布不实言论被公安机关拘留”作为反面典型,告诫广大教师要注意形象,讲政治,讲大局,不该做的事不要做,不要说的话不要说。一时间舆论大哗。经调查发现,3位被拘教师通过网络反映问题,主要涉及个人工作岗位、有关校领导腐败等内容。其中两名教师辱骂教育系统领导,另一名教师则辱骂教育局。

法邦网: 董律师您好!首先,欢迎您做客法邦网。在我们的访谈正式开始之前,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董彦国律师:     主持人好,各位朋友们好!

法邦网: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每一个公民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对于任何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都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教育局作为一个地方行政机关,不能经受网络上的舆论,导致教师因辱骂教育局而被拘捕。这种做法是不是与宪法精神相违背?


董彦国律师: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因具体事件不了解所以我不能针对性的发表意见。
    不过关于言论自由我可以谈谈自己的看法。我们知道自由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自由。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种限制是有法理和宪法依据的。
    “辱骂教育系统领导,辱骂教育局”的行为与情绪激动的指正错误、批评和建议应有本质区别。

法邦网: 网络作为网民发布言论的自由平台,公民对于一些自身的诉求大多通过网络反映。您认为这个红头文件中的规定干涉和侵犯了教师们的言论自由吗?


董彦国律师:     “讲政治、讲大局,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是很正常的要求。关于红头文件应当有正确的解释:
    “讲政治、讲大局”应知道网络发贴会被很多人关注,应避免有暗示性和诱导性意见。
    “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有两种意思,虚的假的不该说,实事求是指出批评和错误就该说。辱骂、人身攻击不该做,有依据的批评、指正、投诉、控告都是该做的。
    如果客观的评价和理解应该没有问题,不要有偏见更不能别有用心的去理解。

法邦网: 调查发现,被捕的两名教师是针对自己不满的教育系统领导展开了长时间的辱骂,另一名则是因为不满津贴被拖欠骂了教育局,最后三人都被警方拘留。公安部门对教师的这种行为采取拘留的方式符合法律程序吗?是否为合法行为?


董彦国律师:     因为具体细节不清楚所以不能断定是否程序和实体违法。
    网友们有一个心结因为辱骂的是领导、教育局,如果辱骂的不是领导、国家机关而被行拘相信就不会如此关注。我认为核心应是抛开当事人,没有偏见的看待事件。

法邦网: 如果三名教师辱骂的事实成立,指向的是不具名的领导,他们的行为造成对单位和个人的名誉侵权吗?


董彦国律师:     如果指向的是不具名被侵害人,在常理推定和理解能确定时可以认定。

法邦网: 据记者调查称,教育局的相关负责人说:“教育局不排斥教师通过正确渠道反映正当诉求”,不少网友质疑上网发帖难道不属于正常和正确的渠道吗?对此您的看法是什么?


董彦国律师:     中央领导不只一次在网上回复网民的意见和鼓励发表建议,网络是正常和正确渠道无容置疑。
    如果能对正当诉求做出满意的解决、回复或解释相信不会存在上述教师们的过激行为。

法邦网: 网络作为一种新型媒介,网络表达应如何规范?您认为网络举报应当收到尊重吗?


董彦国律师:     网络规范《侵权责任法》有原则规定。关于网络表达应注意实事求是,不进行辱骂和人身攻击是首要的。有理、有节也是基本要求。
    举报是向权利机关的反应情况,这种举报只能向权利机关的网站申请。网络发贴、发表意见应该不属于举报性质。

法邦网: 再次感谢董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法邦网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网站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董彦国律师:     我会继续关注网民朋友意见和反应并表示理解,希望网民朋友一定要冷静理智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避免发表虚假信息\过激言论 ,让我们共同营造网络和谐氛围,促进网络健康发展。谢谢大家,再见。 

法律名人谈 是中国法制类访谈第一品牌,每期邀请知名律师、专家做客法邦网,通过主持人与嘉宾一对一的对话形式,畅谈法律热点事件,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律精神,解答法律问题。

董彦国律师
董彦国,东北辽宁人,汉族,生于1970年11月21日,中国共产党党员,少北拳研究会会员,冬泳协会会员,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司法A证。现在执业于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专利纠纷
劳动纠纷手机号码:13121237600
电子邮箱:dongyanguols@sohu.com


如果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与董彦国律师联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