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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章出轨看离婚财产分割 丢人后不能再丢钱

曹成律师      阅读:17349

曹成 律师

联系电话:400-817-8888转1038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摘要 文章因“出轨门”受到舆论的强烈谴责,苦心经营的好男人形象尽毁。回想昔日文章夫妇人前恩爱的场面,令人无限唏嘘。但在事件之外,令人十分好奇的是如果因一方出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将何去何从呢,孩子抚养权又将归谁呢? 为此,《法律名人谈》特别邀请了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的曹成律师就离婚财产分割和抚养权问题中网友们关心的一些法律问题与大家一起分析、探讨。

法邦网: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做客《法律名人谈》,我是本期的主持人崔颖。今天我们很荣幸请到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的曹成律师,曹成律师您好,欢迎您做客《法律名人谈》,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曹成律师: 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做客法律名人谈与网友们交流婚姻家庭法律问题,在此,我很荣幸地代表北京市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及全体同仁,向网络上的各位朋友,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法邦网: 媒体爆出文章出轨后,消息持续发酵,最终文章发声明承认出轨,并致歉称“辜负了家庭,辜负了丈夫和父亲的称呼”,文章还表态“愿日后再不负人”。马伊琍也回应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对于双方的态度,网友们有两种认识,一种是认为两人要离婚,也有人认为马伊琍原谅了文章。无论离婚与否,在这里先借用文章出轨的案例和大家探讨一下因一方出轨而离婚的一系列法律问题。首先请问曹律师,一方有外遇,另一方愤然选择离婚,那么他(她)可以选择什么方式离婚呢?


曹成律师: 离婚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所有问题双方都能协商一致的,那就是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其他方面有达不成一致的地方,那就得到法院起诉离婚。

  所以,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处理所有问题,就已经别无选择了,只能是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

法邦网: 通过曹律师的介绍,我们知道离婚有两种方式。请问曹律师,如果双方想快一点,选择协议离婚,那么协议离婚有哪些条件呢?


曹成律师: 双方首先都同意离婚,同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所有问题都达成一致意见后,带着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三份),到当前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实践当中大量生活在北京的夫妻都没有北京户口,为了不费时费力地跑回老家办理离婚,那可以拿居住证明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立案的时候最好双方一起去,带起诉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有孩子的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户口页,到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在交材料时一定要和法官说是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让立案庭法官安排当天处理或尽快处理,有些法院如海淀法院本部,基本上当时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法邦网: 谢谢曹律师支招!现实生活中,对于因一方出轨而离婚的这种情况来说,双方其实很难做到好聚好散,特别是有着巨额财产,有孩子的情况,双方通常会谈不拢,最后走到对簿公堂的地步。如果选择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请曹律师为大家详细解答一下。


曹成律师: 婚姻法中规定的能一次性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仅限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这四种情形。本案造成感情不和的情形是外遇,出轨,但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同居状态,所以,一方起诉离婚的法定判离条件不成就。

法邦网: 刚才曹律师在解答中提到,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也是法院判决离婚的考虑要素。但我国民法要求谁主张谁举证,指责对方有外遇就要拿出证据。这次事件中,文章是被媒体抓包了,所以不得不承认,可现实生活中还有好多死不承认的,对于这种情况,另一方要收集哪些证据证明呢?


曹成律师: 外遇或者说是出轨的形式有多种情形,通常要根据不同的形式来寻找不同的证据。但从实践经验上总结来看,最常见的过错证据有:认错信或保证书,与过错方的谈话录音,邮件和短信,照片等。

法邦网: 听了曹律师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收集出轨的证据这个问题有了清晰的认识。但是取证涉及很多法律问题,比如取证的合法性,如果不慎很可能导致证据不合法不能用甚至将自己陷入违法犯罪的境地。请问,取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如何做到不违法?请您给大家点建议。


曹成律师: 其实一方为了取得对方出轨的证据,经常采取跟踪、录音、截取短信等方式,内容都是对方和第三者之间的,场所有在家里的,公共区域的,获取过程也都是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的,那么这些有涉及到第三人肖像权的,有涉及到个人隐私权的,但是,基于过错方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违反道德标准,有些又是自己将亲密行为公之于众的,那么这些都属于对无过错方的侵害,属于违背婚姻法基本原则,和传统道德的不当行为,因此,出轨行为本身就不应当再得到法律保护,所以无过错方基于配偶身份来取证,就没有法律责任。实践当中录音、录像等这些证据也都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如果说建议,那就是不建议花费数万元和某些单位或个人合作取证,因为这种成本下投入和产出往往是不成正比的。还有就是尽量不要为了取证而使自己或者对方遭受身体伤害,否则得不偿失。

法邦网: 探讨完取证的问题,我们接下来再了解一下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对方出轨,无过错方可以向对方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请曹律师为大家讲解一下。


曹成律师: 出轨的情况,在婚姻法的过错赔偿条件中,最接近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但同居的法律标准是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可见,我们常见的出轨,多数都是偶尔在一起,并不是生活在一起,那就不符合法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条件。

法邦网: 很多人为马伊琍不值,这些年减产退居幕后,一直在牺牲事业在家相夫教子。其实像这样的情况很多,女方牺牲工作事业,把更多精力放在家庭上。对此,法律有什么保护受害一方的吗?对家庭付出更多精力的一方可以要求更多的财产吗?


曹成律师: 中国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就是说,不论谁挣多少,都算共同的。中国婚姻法符合中国传统中的男主外,女主内思想传统,再往前说就是男耕女织了,这些本质问题就是根据男女的个性差异,实行男女分工合作精神,少了任何一方的付出,都无法维系正常的家庭生活。所以,离婚时,就不考虑贡献大小、付出多少的问题了,只考虑是否有过错,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这些才是影响财产分配数额的因素。马伊琍作为女方,虽不能因为文章的过错获得精神赔偿和多分财产,但法官完全可能根据照顾女方的原则,给她一个满意的判决。

法邦网: 综合以上律师的意见,我们可以知道,文章马伊琍若离婚,法院在财产分配上偏向于马伊琍的可能性较大。财产问题解决后,孩子的抚养问题也将接踵而至,孩子抚养权如何分配,一方有外遇对争夺抚养权有没有利害关系呢?请曹律师为大家讲解一下。


曹成律师: 孩子抚养权主要看离婚后孩子和哪一方生活对孩子相对更有利,就把孩子判给谁来抚养,出发点是孩子利益,并不是父母的过错。父母的出轨,或者是家暴,往往都不是针对孩子的,所以并不影响对孩子抚养权的争夺。

法邦网: 说完抚养权,我们再来探讨一下抚养费的问题。抚养费对于文章和马伊琍这样高收入人群当然不算什么问题,但对于普通的工薪阶层来说,这也是矛盾和纠纷所在。请问曹律师,离婚时孩子抚养费怎么定?


曹成律师: 法律标准就是根据不抚养孩子一方月收入的20-30%比例支付,同时结合孩子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生活水平。这个没有全国或地方标准,完全是一家一个样。

法邦网: 面对爱人出轨,有很多人一开始会选择离婚,但是离婚之后经过时间的沉淀,心理恢复理智,有相当一部分夫妻有可能选择复婚。复婚后,之前离婚分割的财产怎么算呢,算婚前财产吗?


曹成律师: 复婚等于初婚,之前分过的财产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了。但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签订书面协议或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法邦网: 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曹成律师: 没有要补充的了。希望今天的访谈可以给那些有相同问题的网友们一些帮助。最后,感谢各位网友,也感谢法网!

法邦网: 打造高端访谈,解读民生焦点。《法律名人谈》栏目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再次感谢曹成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节目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曹成律师: 祝《法律名人谈》栏目越办越好!期待下次与您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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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成律师
曹成律师,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邦网《法律名人谈》等栏目长期特邀律师嘉宾律师。曹成律师自2003年从事律师工作,以丝丝入扣、法理精准、严格务实的三项标准,经过十年的磨砺,成功打造了专业律师应具备的精专、敬业的律师品质,为律师执业生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专做婚姻家庭案件九年,是婚姻家庭法律领域的专家律师。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曹成律师潜心替委托人着想,主张采取各种灵活的策略和多样的办案方法,以期将婚姻破裂对当事人造成的情感伤害、财产损失和其他不利因素降到最低。十余年执业经验,专注婚姻业务九年,曹成律师比当事人更了解案情,更熟悉法官。因此曹律师能够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所涉财产数额、经济能力等因素,为委托人提供最适合的法律服务建议,在保证提供高品质法律服务的同时,帮助当事人节省成本。 “以专业为根、诚信为本、勤勉为叶,对案件负责、对委托人负责”是曹成婚姻律师团队不变的执业遵旨。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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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与曹成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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