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因“出轨门”受到舆论的强烈谴责,苦心经营的好男人形象尽毁。回想昔日文章夫妇人前恩爱的场面,令人无限唏嘘。但在事件之外,令人十分好奇的是如果因一方出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将何去何从呢,孩子抚养权又将归谁呢? 为此,《法律名人谈》特别邀请了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的曹成律师就离婚财产分割和抚养权问题中网友们关心的一些法律问题与大家一起分析、探讨。
法邦网: 媒体爆出文章出轨后,消息持续发酵,最终文章发声明承认出轨,并致歉称“辜负了家庭,辜负了丈夫和父亲的称呼”,文章还表态“愿日后再不负人”。马伊琍也回应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对于双方的态度,网友们有两种认识,一种是认为两人要离婚,也有人认为马伊琍原谅了文章。无论离婚与否,在这里先借用文章出轨的案例和大家探讨一下因一方出轨而离婚的一系列法律问题。首先请问曹律师,一方有外遇,另一方愤然选择离婚,那么他(她)可以选择什么方式离婚呢?
法邦网: 谢谢曹律师支招!现实生活中,对于因一方出轨而离婚的这种情况来说,双方其实很难做到好聚好散,特别是有着巨额财产,有孩子的情况,双方通常会谈不拢,最后走到对簿公堂的地步。如果选择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请曹律师为大家详细解答一下。
法邦网: 刚才曹律师在解答中提到,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也是法院判决离婚的考虑要素。但我国民法要求谁主张谁举证,指责对方有外遇就要拿出证据。这次事件中,文章是被媒体抓包了,所以不得不承认,可现实生活中还有好多死不承认的,对于这种情况,另一方要收集哪些证据证明呢?
法邦网: 听了曹律师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收集出轨的证据这个问题有了清晰的认识。但是取证涉及很多法律问题,比如取证的合法性,如果不慎很可能导致证据不合法不能用甚至将自己陷入违法犯罪的境地。请问,取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如何做到不违法?请您给大家点建议。
曹成律师:
其实一方为了取得对方出轨的证据,经常采取跟踪、录音、截取短信等方式,内容都是对方和第三者之间的,场所有在家里的,公共区域的,获取过程也都是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的,那么这些有涉及到第三人肖像权的,有涉及到个人隐私权的,但是,基于过错方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违反道德标准,有些又是自己将亲密行为公之于众的,那么这些都属于对无过错方的侵害,属于违背婚姻法基本原则,和传统道德的不当行为,因此,出轨行为本身就不应当再得到法律保护,所以无过错方基于配偶身份来取证,就没有法律责任。实践当中录音、录像等这些证据也都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如果说建议,那就是不建议花费数万元和某些单位或个人合作取证,因为这种成本下投入和产出往往是不成正比的。还有就是尽量不要为了取证而使自己或者对方遭受身体伤害,否则得不偿失。
法邦网: 很多人为马伊琍不值,这些年减产退居幕后,一直在牺牲事业在家相夫教子。其实像这样的情况很多,女方牺牲工作事业,把更多精力放在家庭上。对此,法律有什么保护受害一方的吗?对家庭付出更多精力的一方可以要求更多的财产吗?
法邦网: 综合以上律师的意见,我们可以知道,文章马伊琍若离婚,法院在财产分配上偏向于马伊琍的可能性较大。财产问题解决后,孩子的抚养问题也将接踵而至,孩子抚养权如何分配,一方有外遇对争夺抚养权有没有利害关系呢?请曹律师为大家讲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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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成律师
曹成律师,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邦网《法律名人谈》等栏目长期特邀律师嘉宾律师。曹成律师自2003年从事律师工作,以丝丝入扣、法理精准、严格务实的三项标准,经过十年的磨砺,成功打造了专业律师应具备的精专、敬业的律师品质,为律师执业生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专做婚姻家庭案件九年,是婚姻家庭法律领域的专家律师。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曹成律师潜心替委托人着想,主张采取各种灵活的策略和多样的办案方法,以期将婚姻破裂对当事人造成的情感伤害、财产损失和其他不利因素降到最低。十余年执业经验,专注婚姻业务九年,曹成律师比当事人更了解案情,更熟悉法官。因此曹律师能够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所涉财产数额、经济能力等因素,为委托人提供最适合的法律服务建议,在保证提供高品质法律服务的同时,帮助当事人节省成本。
“以专业为根、诚信为本、勤勉为叶,对案件负责、对委托人负责”是曹成婚姻律师团队不变的执业遵旨。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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