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多地出租车安装摄像头引发热议
董来超律师
阅读:2463
联系电话:13911908807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商标纠纷 著作权 抵押担保 交通事故
摘要
2010年8月初,芜湖市市区出租车GPS摄像报警监控系统(简称“GPS系统”)设备免费安装工作正式启动,预计在10月中旬,芜湖市3024辆出租车将全部完成安装。据悉安装该系统后,司机运营时按下计价器,就相当于按下相机的“快门”,车内情形就可通过副驾驶座位上的摄像头拍下来并储存在GPS系统里。记者了解到,出租车GPS系统在许多城市已广泛使用。此举在社会上热议。
法邦网:
董律师您好!首先,欢迎您做客法邦网。在我们的访谈正式开始之前,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董来超律师:
各位网友大家好,主持人好。我是凯亚律师事务所董来超律师,很高兴今天参与我们的《律师访谈》这个栏目。
法邦网:
为什么要在出租车上安装摄像头呢?这样做违法吗?
董来超律师:
针对安徽芜湖市的上述举措,根据我们现在在官方所了解到的具体情况,该措施之所以要推行并实施,应该包括以下这么几个方面因素:
第一、出租车运营行业作为城市的公共高危行业,如在运营期间有不法侵害发生,司机可通过按动安装在车内的特殊按钮,第一时间向监控中心报警;
第二、有助于能有效规范出租车司机的行为,系统和计价器联通,以后出租车修改计价器马达将绝无可能;
第三、有助于乘客寻找遗失物;
第四、起到震慑刑事犯罪,维护和保障社会治安的作用。
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地方政府的一种行政行为。只要该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违规行为,维护了正常的公共管理秩序,就不存在违法。
法邦网:
此举引发热议的关键在于大家担心出租车上安装摄像头会侵犯隐私权,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到底有没有侵犯隐私权?
董来超律师:
对于此行为是否侵犯隐私权的问题,我们不能简单的说是或者否,我们应该从这么两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出租车本属于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经营期间,车内应属于公共场所,乘客在车内的乘坐行为,可以认定为是在公共场所活动。所以,根据我们国家相关额度法律规定,装摄像头的行为,应不算侵犯隐私权。
其次,如果该摄像头所拍摄的相关影像、图片或存储的个人信息资料被相关管理机构或司机个人私自泄露,造成乘客的合法权益损害,那这样的行为就可以认定为侵犯隐私权,有违法的嫌疑。
法邦网:
此举涉及到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的矛盾与平衡问题,究竟哪个更重要呢?
董来超律师:
对于社会的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之间存在的矛盾与平衡问题,哪个更重要,我个人认为:首先,只有公共安全是和谐的,那么个人的隐私就可以得到很好的保障;其次,保障公共安全不应该损害个人利益;再次、正确处理保障个人隐私与公共安全之间的关系,有利于二者的共同发展,和谐存在。因此,我认为,这二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是相辅相成,互为依托的关系,是同样重要的。
法邦网:
您赞成在出租车上安装摄像头的做法吗?很多乘客坐上装有摄像头的出租车后会感到别扭和不安,甚至拒绝搭乘,这样不是会影响出租车的运营吗?
董来超律师:
作为律师来说,我个人认为在出租车上安装摄像头还是很有必要的。毕竟,这种行为更有利于我们公共安全的维护,个人权利的保障,还是值得肯定的。
我个人认为,这种措施的实施,关键还是要看相关管理部门,在管理、监督、宣传这三方面的工作是否可以做地到位。只要相关管理部门依法管理,合理监督,才能够令该措施顺利实施和推行,更不会影响到出租车的运营。
法邦网:
出租车装摄像头后,安全与隐私如何兼顾呢?被拍摄到的个人信息由谁来确保不被泄露和利用呢?
董来超律师:
安全和隐私的兼顾,一方面要靠社会公众的监督,另一方面要靠行政管理机关的依法、合法管理,从而使该行为成为一个城市公共管理体系中的有效方法,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
而被拍摄到的个人信息如何才会不被泄露和利用,关键就是在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合理合法的管理方法和措施来进行管理,另外也需要我们广大市民的监督和参与,来共同保障我们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邦网:
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
董来超律师:
作为律师,我个人给大家的一些建议就是,大家在面对公共安全和个人利益共存产生矛盾的时候,希望大家在兼顾个人利益及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同时,更要努力维护我们的公共安全利益。因为一个社会的稳定、和谐以及长治久安,不仅需要政府的管理,更需要我们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维护。
法邦网:
再次感谢董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法邦网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网站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董来超律师:
非常感谢法邦网还有《律师访谈》栏目给我的这个机会,和大家一起探讨学习。希望以后能够有更多的机会合作,并且可以为广大网友朋友提供更为专业的法律服务。
法律名人谈
是中国法制类访谈第一品牌,每期邀请知名律师、专家做客法邦网,通过主持人与嘉宾一对一的对话形式,畅谈法律热点事件,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律精神,解答法律问题。
董来超律师
董来超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毕业。曾经在地方交通局、交通部部属高校、交通部办公厅工作过。创意筹办北京市凯亚律师事务所,创办北京交通律师网。现任北京市凯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主要执业及研究方向为交通法务、企业法律服务产品研发。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商标纠纷 著作权 抵押担保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手机号码:13911908807
电子邮箱:lawyerdlc@sohu.com
如果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与董来超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