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秋连休三天,国庆再休七天,有人戏称此为“史上最复杂休假”。长假加班,工资怎么算?如果出现加班费老板不给,员工不敢要的情况该怎么办?员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加班权益?今天本网特别邀请到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劳动人事部主任,唐付强律师就这个话题发表看法。
唐付强律师:
关于加班费的计算,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具体达到今年的中秋节三天和国庆节七天长假加班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界定哪几天是法定节假日,哪个几天是调休的休息日。今年中秋节放假三天,9月22-24日,其中9月22日是中秋,23、24日是休息日调休。因此,如果9月22日加班的,则需要支付三倍加班工资,如果9月23日和24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则可以对劳动者进行调休,如果不能调休的,则需要支付两倍的加班工资。国庆节放假七天,10月1-3日属于法定节假日,如果这三天加班的,需要支付三倍加班工资,如果4-7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则可以对劳动者进行调休,如果不能调休的,则需要支付两倍的加班工资。
唐付强律师: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规则,如果劳动者要求加班费的,劳动者需要对自身加班的事实进行举证,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几乎所有企业都知道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但大多数企业都在利用员工的顺从心理,不付给白领加班费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有时企业还标榜员工自愿加班。实际上,白领们的加班是一种无奈而非自愿,单位安排了大量的工作任务,在8小时内无法完成,当然就需要通过加班来继续,不加班甚至就要面对被淘汰的残酷事实。
可能会有小部分员工无法忍受大量的加班,选择了离职,但在“饭碗”和“权益”之间绝大多数白领选择的还是“饭碗”而非“权益”,对于加班也只能哀怨于心。我认为,迫于职场竞争的激烈,对白领而言,先“饭碗”再“权益”应该是一种最好的方式,也就是说在可忍受的限度内先割舍权益,对加班选择沉默,等到离职后再索回“权益”,向单位要回加班费。实践中的大量案件表明,白领索要加班费比蓝领更有难度,因为白领加班往往不像蓝领那样加班能拿到企业的加班通知单或者加班审批单。这就需要保留好日常加班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证据,比如加班后回家出租车发票,比如加班过程中的来往邮件,甚至一些企业有员工自助考勤系统,可以将其中的考勤记录打印出来予以保留,这样在最后追索权益时不至于无凭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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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付强律师
唐付强律师,资深劳动法律师,劳动关系培训师,国内一流的劳动人事文本制作专家,申江劳动法律网(www.ldf12333.com)的创办人。先后毕业于东北石油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分别获管理学学士、法律硕士学位,现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手机号码:13816287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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