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苏射阳的16岁少年陈石在父母的带领下,来到了湖南长沙倍腾青少年启发教育学校就读。父母希望通过这种专门从事青少年教育的学校,锻炼处于青春期脾气较倔的儿子的意志,使其走上社会前增强一些适应能力。没想到,陈石上学才两天,家长就收到了孩子的死讯。孩子在学校里活活被教官打死。为此,法邦网就本案中网友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的李前军律师。
李前军律师:
听到这类事件,确实感到很痛心,本来是家长、社会寄予期待的花季少年却因教官的暴力教育而致死,可惜呀!我们听到和看到这类的报道现在不断出现,这其中可能还有没有被公开报道的,确实应当引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关注。
我认为,这类事件的发生,作为直接实施暴力伤害学生的学校是难咎其责的。如果已经发生了暴力伤害致死的后果,应当由学校向受害的学生一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毕竟,学校的教育不应当将学生推向死亡,暴力也绝不是教育学生之合法合理的方法。从防范角度,对于学校来说,首先应当对进行教学的人员进行教学资格能力的审查,并在教育活动中强调禁止暴力教学的师德师范教育,在教学活动中进行未成年人法律权利保护的教学培训,并对教学活动中的教育措施和方法进行相应的考评与研究,坚绝杜绝暴力行为的发生。
李前军律师:
就学生在学校因教官的暴力而致死的事件,听来令人惋惜,无论作为家长、校方,都应当对这一问题的发生深刻反思。我想,特殊学校教学的目的,最终也是育人。但如果仅仅将特殊教育的着眼点理解为简单、粗放、暴力的教学模式,必定是对现代教育理念的错解。作为家长,望子成龙之心切,望女成凤之期待,固然可以理解,但即使如此,我们也不能完全将育人的重任完全寄厚望予特殊教育学校,对孩子的教育是需要有学校、家庭、社会多方支撑的,如果单纯指望着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就能将孩子的健康成长扭转到你期待的视线里来,这恐怕就不是子女教育了,而是产品生产线上的流水作业了。对于政府的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加强对民办特殊教育学校的监管力度,对于存在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整改等,出现教学暴力致伤亡的事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在整个教育领域加大对学生权利保护的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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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前军律师
李前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上海浦东新区法律援助骨干律师,上海世博会公共服务类优质服务示范员。
执业近十年间,专注于民、商事律师实务领域,接待咨询及代理了数百起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类民事案件,特别是对涉及事故认定前介入、事故评估、保险公司理赔、伤残鉴定等事故处理环节和人身损害赔偿各环节熟悉掌握,长期的工作实践,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诉讼实务与非诉讼索赔经验,能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代理事务,所代理事务也得到了较多当事人的理解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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