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就算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那么,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如何变更合同?下面资深劳动纠纷律师将就这个问题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用。
不能胜任工作要按照以下程序变更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按照规范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对劳动者的岗位胜任度进行考评,并得到劳动者不胜任岗位工作的考评结论。
(二)用人单位向不胜任岗位工作的劳动者发出调整其岗位并相应调整其工资的通知。
(三)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调岗调薪通知表示认可,或者表示异议。如果表示异议,则需要将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提交用人单位。
(四)如果劳动者的异议成立,用人单位表示接受的,收回对劳动者的调岗调薪通知,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工作内容;如果劳动者的异议不成立,用人单位不予接受的,或者劳动者没有提交异议的,向劳动者发出的调岗调薪通知经劳动者签署“同意变更”意见后,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备查。
(五)对于同意调岗调薪的劳动合同内容变更通知,用人单位应当本着合理原则变更劳动者岗位,同时调整劳动者工资。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的,就是实施因胜任能力变更,要在有关调岗调薪的通知后附下列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劳动者所在岗位职责和要求,劳动者的日常工作业绩、考核标准、考核流程等。如果缺少这些证明文件,劳动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常常很难得到佐证。
专业的劳动纠纷律师提醒您,劳动合同变更应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即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纠纷用人单位必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如果给劳动者带来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