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不满意现行的工作时,通常会有辞职的想法,法律也规定了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辞职,但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办理。劳动者如果要辞职是否需要单位的批准呢?对于这一问题,资深劳动纠纷律师将详细为您回答。
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以劳动者未依法离职造成单位损失为由不支付最后的工资等,导致劳动者有苦难言。
首先明确一点,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无限辞职权。无论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主动辞职还是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过错而辞职,劳动者辞职都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其次,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不等于说辞职没有任何限制。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30天主动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不用书面形式。
专业的劳动纠纷律师提醒您,并不是说只能在被单位辞退的时候,劳动者才能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在劳动者主动辞职时,如果是因为单位存在诸如拖欠工资、欠缴社保费用、不给加班费等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依然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拒绝,那么劳动者可以此来申请劳动仲裁,但一定收集好相关的证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