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家具遭损坏丢失
快递家具出现毁损,快递公司却不想担责,这样的损失到底要谁来承担?
张女士家住贵阳观山湖区,目前在九龙坡区工作。她一所贵阳的新房正在装修,上个月29日,她委托弟弟在重庆宜家家居买了一批家具,货物总价格为20400元,随后通过德邦物流发往贵阳的家中,“运费和保险费一共1018元,当时工作人员承诺3天内送货到家”。为能及时赶回家签收,第二天,张女士便请假乘火车返回贵阳家中,可三天后物流公司的人并未出现,“一查物流,显示我的货已经运往了成都。”
“一共买了45件家具,到货只有44件,部分家具损坏还十分严重。”张女士的老公刘先生表示,除了目前仍不知所踪的那件沙发套,其他的44件家具中,至少有5件家具已经破损无法使用,“直接经济损失至少2384元”。
货物受损按合同赔偿
关于运输中货物损坏丢失的理赔问题,目前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于货物利益方来说,在物流经营人违反合同时,可能的补救措施有以下几种:
(1)造成货损或货物灭失的,向保险公司索赔,再由保险行使代位求偿权向责任人追偿;
(2)依物流合同向物流经营人提出赔偿请求,再由物流经营人向责任人追偿;
(3)直接订立物流作业分合同的,依分合同向实际履行人追偿;
(4)以侵权为由向没有合同关系的责任人提出赔偿请求。
以刘先生为例,购买的保价总金额为1万元,那么一万元限额以内的损失,将完全按照合同规定的赔付比例进行赔偿。
在发送物流后,要保存货运合同和物流公司的接货凭证,作为维权的证明,并据此向物流公司提出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