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人来咨询,父亲的房屋动迁给了两套楼,给其中儿子一套,但又怕结婚几年的儿子若离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给分一半,问,怎样不能让离婚的妻子分一半,保护房屋。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对自己的子女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除外。接着本条的第二款又作出相反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除外。这就是说,领结婚证之前,该房屋在夫妻离婚时属一方财产,结婚后属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
在社会实践中,结婚前一方说的再好没有形成文字材料,夫妻闹离婚,谁也不能实话实说,无书面证据证明,该房屋仍属婚前财产,不能分割。就是开家庭会说明后了,其口头证明,法院也无法查实其客观性真实性。仍是一方财产归属判决。
最好的办法,一,让对方在协议上签字,证明父母赠与一方。如离婚放弃赠与财产分割权。但这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执行.二,父母将个人私有房屋不予赠与,如父母离世,该房屋属遗产,依法继承是父母的子和女,婿和妻没有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依法没有继承权。夫或者妻在遗产分割两年内可不落实继承权,已故的父母的婿或妻就不能得到配偶分得财产,就自然不能分割不动产。夫妻关系稳定后落实遗产继承权,一方所继承的遗产属夫妻共同财产。
北京张德满律师北京百位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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