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2年,中山市司法局在全国率先设立村级法律服务室—南区竹秀园村法律服务室,探索法律服务资源由镇向村的延伸。2012年中山市司法局全面铺开法律服务村居工作,保证每个村居委配备1至2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市24个基层司法所与全市58个律师事务所结对,338名律师进驻全市279个区。
2013年,在市镇村三级法律服务网络初步形成的基础上,中山市进一步提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想,用五年时间全力推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2014年,已有338名律师进驻全市277个村居,实现了律师进村居覆盖率100%。全市各镇区全部建成集法律援助、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矫安帮、法律咨询等职能的法律服务大厅,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一站式法律服务,并在村居设立法律服务室,顾问律师驻点值班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2015年1至2月,顾问律师共为社(村)居审查合同49份,提供法律咨询448人次,提供法律意见21次,代书15次,参与谈判签约5次,举办法制讲座和培训9次,调解纠纷25件,协助处理群体敏感性案件3件,提供法律援助案件8件。
“律师成为村(居)委会的法律顾问和依法管理村(居)事务的参谋助手,推动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基层创新社会治理注入活力,使人民群众用合法的途径争取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促进基层和谐稳定。”中山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