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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律师陈静每日说案----遗嘱继承的条件!

陈静律师     2015-04-16 阅读:244

陈静 律师

执业律所 : 河北建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931767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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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黄青咨询:我有姑姑写给我的遗嘱,但因为有人干涉导致我无法埋葬老人,请问我可以进行姑姑的遗嘱继承吗?陈静律师解答:您所说的问题涉及到是否可以丧失遗嘱继承权的情况。...



黄青咨询:我有姑姑写给我的遗嘱,但因为有人干涉导致我无法埋葬老人,请问我可以进行姑姑的遗嘱继承吗?

陈静律师解答:您所说的问题涉及到是否可以丧失遗嘱继承权的情况。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您按照遗嘱继承的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生前也没有签订任何遗赠扶养协议,该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没有放弃继承权,也没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在立遗嘱人死亡后,该遗嘱是可以遗嘱继承的。而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因此如果您没有实施丧失继承权的行为,且被继承人的遗嘱是可以继承的,那么您可以按照遗嘱进行遗嘱继承的。

陈静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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