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行业实行行政许可制度,依照现行法律法规,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确需相关资格认证,“正是由于目前专车行业普遍缺乏这些证件,才使得执法部门将专车服务定义为‘非法营运’”。
今年1月8日,交通运输部曾表示,专车对于满足运输市场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需求具有积极作用。认为专车服务模式应是通过互联网整合租赁车辆,并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提供驾驶员服务。同时,交通运输部明确表示禁止私家车接入专车平台参与经营。
专车的出现缓解了当下城市出租汽车客运压力,方便了群众日常出行,顺应了出租车行业改革发展趋势,“交通运输部对专车的政策导向值得肯定,它符合全面深化改革精神,为这个行业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和道路”。
“在出租车行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这一大方向是明确的。具体而言,一是要打破现有出租车行业垄断,改革‘份子钱’;二是对专车加以引导规范,使其有序发展。”于向阳说,要解决专车遭遇的身份尴尬,亟待需要法律发力为其“正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改革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因而应当修改出租车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对专车进行专门立法。“较为便捷,也更节省立法资源的方式便是尽快出台有关专车的司法解释,从而指导各地执法与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