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三年年受理的四起涉及死刑的案件全部辩护成功。其中在最高法院办理的死刑复核案件两件,结论是不予核准死刑。这四起案件的成功辩护时源于本人深度研究案卷,仔细寻找案件辩护的突破口,在细节处发现案件的核心辩点,运用了证据辩护、程序辩护、量刑辩护的多种辩护手段,多方位、多角度的组合形成了有效地辩护意见,有两起案件还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细致耐心的与被害人家属及其代理律师积极沟通,并最大限度的协助被告人及家属给予被害人家属以物质和精神上的安慰,由此形成了真实、合法的刑事和解协议书,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最终使得二审法院在量刑上做了改判。
刑事案件的辩护成功与否关键要看承办律师对当事人生命和自由的责任心、法律专业素养以及娴熟的的办案技巧和高度的敬业精神。所谓的辩护成功,并不代表结果成功就是成功,而是在案件的程序、实体、法律以及良知方面让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的维护,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实体权利乃至人格在法律上得到最大的尊重,也就实现了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