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调查根本没必要!
电话清单!
通话记录!
拍照视频!
好不容易得到的证据竟然没有价值吗?!
谈谈婚姻调查(二)
如果对方存在大额隐匿存款或者隐瞒房产、车辆的情况,做调查是很有必要的,也是很有诉讼价值的。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调查却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由价值,今天我们来看看,究竟哪些方面的调查对于诉讼来讲是没有价值的?
(1)调查对方的电话清单。
看不到内容也看不到人,根本说明不了问题,毫无价值可言,白花钱。
(2)进行跟踪,拍摄和某人在一起的照片的。
法律上的过错标准必须是持续、稳定地在一起同居两个月以上,几张同进同出的照片远远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标准,证明不了一种持续的状态,所以对于诉讼来讲,价值不大。但,这种证据对于双方自行协商、谈判时比较有威力。
(3)手机短信。
短信是调查机构也调查不出来的,这里指的是当事人存在自己手机短信。因为短信是可以被事后编辑的,而且关键是它不能被书面化,这样就无法装进法院的档案袋里作为证据保存,实践当中法官对这类证据也基本不看,因为证明力不大。
那么,这些好不容易调查到的证据就一点作用都没有吗?如果手头上有这种类型的证据,又该如何使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