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的信用卡不能用
根据司法解释,捡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数额在5000元以上是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除此之外,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用窃取、收买、骗取等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使用等情形也是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数额超过5000元将被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持卡人恶意透支被抓获
刑法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属于恶意透支。根据司法解释,恶意透支数额超过1万元是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用假身份证申领信用卡并恶意消费
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妨害了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如果用假身份证或用别人的身份证骗领了信用卡,用该信用卡进行消费,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同时触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按照处罚较重的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在5000元以下或者没有消费,骗领的行为也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温馨提醒:4种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刑法规定,信用卡诈骗罪包括4种行为: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信用卡;
4、恶意透支。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也包括4种行为: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此外,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还可能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