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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婚男女互投意外保险 一方死亡险企拒赔

唐春林律师     2015-03-18 阅读:157

唐春林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8810090254

唐春林律师,专业处理保险纠纷问题,为客户的保险再保险。

导读 试婚男女互投意外保险一对试婚男女相互投保意外险,岂料男方在保险期内因车祸意外死亡。女方凭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试婚男女互投意外保险

一对试婚男女相互投保意外险,岂料男方在保险期内因车祸意外死亡。女方凭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陈女士称,她和男友去年国庆节开始了试婚生活。年底又一起到某保险公司,相互以对方为被保险人订立了意外保险合同。最近,男友因车祸不幸去世。我到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陈女士与男友系非法同居为由拒赔。那么,试婚男女互投保险,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可否获赔?

一方死亡险企拒赔

陈女士能否获得保险赔偿的关键在于她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以及她是否为该合同约定的受益人。

我国《保险法》第55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陈女士与男友一起到保险公司投保,若未签订该意见,则保险合同无效;若签订了书面同意的意见,又符合保险合同成立的其他要件,则保险合同有效。

同时,陈女士与男友虽是试婚,法律上讲是未婚同居,但根据她反映的情况,他们相互投保,均取得了对方的同意,应当在合同中相互指定了对方为受益人。若如此,陈女士有权以受益人的身份领取保险金。但是,若保险合同中未指定陈女士为受益人,则她不能获得该笔保险金。

因此,只要确认合同有效且陈女士为受益人,则保险公司无权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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