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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受伤没人管怎们办

宋立峰律师     2015-08-28 阅读:267

宋立峰 律师

执业律所 : 宋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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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李师傅经人介绍跟同村包工头张某到某建筑工地打工,工作期间有铁屑溅入左眼,经医院全力救治最终左眼几近失明。李师傅辗转经人推荐找到河北正岩律师事务所宋立峰律师进行法...



李师傅经人介绍跟同村包工头张某到某建筑工地打工,工作期间有铁屑溅入左眼,经医院全力救治最终左眼几近失明。李师傅辗转经人推荐找到河北正岩律师事务所宋立峰律师进行法律求助。

宋立峰律师经过沟通了解到以下信息:

1、李师傅是在工作中受伤;

2、李师傅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

3、包工头张某是从某建筑公司分包的某建筑项目;

4、张某作为个人没有承揽建筑项目的相关资质;

5、治疗费是李师傅自己支付的,张某及建筑公司没有支付任何费用;

6、张某与建筑公司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在了解到上述信息后,宋立峰律师给出了以下法律维权建议:

1、李师傅应抓紧时间搜集其在工地工作中受伤的证据,比如工友证言,受伤诊治记录,工装、工牌等;

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的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建筑公司将建筑项目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张某,对张某招用的劳动者李师傅受伤的事故,建筑公司应承担相应的用工主体责任

3、李师傅可以先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寻求救济,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动用行政监察的权力对建筑公司进行监督,督促其承担责任;

4、行政监察无效后李师傅只能选择司法救济。具体流程为先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确定劳动关系后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申请工伤等级鉴定,工伤等级鉴定结果出来后根据工伤等级申请相应的工伤待遇。

律师建议:

很多建筑工地存在不规范用工现象,劳动者受伤后相关单位往往互相推诿,此时劳动者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寻求专业人士进行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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