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生公证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2)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复印件;
(3)出生证明(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注明申请人某年某月某日在何地出生,其父母是谁),派出所户籍底册复印盖章,父母结婚证及独生子女证。
2、未受刑事处分公证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2)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
3、亲属关系公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2)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关系人已在国外的提供护照、身份证复印件;关系人在台湾的提供台湾身份证复印件、台湾户籍誊本、台胞证、护照);
(3)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关系人在台湾的提供区级以上对台办证明。
4、学历公证
(1)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5、成绩公证
(1)成绩单及复印件;
(2)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或学生证及复印件。
6、学位公证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2)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7、职称公证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2)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8、经历公证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经历证明(注明申请人从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或至今在本单位从事何种工作);
(3)提供相片若干张(近期2寸免冠相片);
(4)营业执照(原件);
(5)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备案);
(6)公司工资底册(原件)。
9、未婚公证
(1)民政局的未婚证明;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10、结婚公证
(1)结婚证书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11、离婚公证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2)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及复印件。
12、国籍公证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
13、死亡公证
(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所在派出所死亡证明;
(2)事故死亡提供有关部门事故鉴定书;
(3)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4)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14、遗嘱公证
(1)遗嘱书;
(2)立遗嘱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3)遗嘱所处分的财产的相关产权证明。
15、继承权公证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怔、户口簿及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户籍所在派出所的死亡证明);
(3)遗产的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4)若有遗嘱的提供遗嘱书;
(5)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情况证明(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单位人事档案复印盖章或派出所户籍底册复印盖章。
16、赠与公证
(1)赠与书,受赠书或赠书合同;
(2)赠与财产的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3)赠与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复印件;
(4)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17、婚前财产约定公证书
(1)婚前财产约定书公证;
(2)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若已婚的,提交结婚证及复印件;
(4)与约定内容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18、合同公证
(1)合同书;
(2)合同双方的营业执照、代码证及复印件;
(3)双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身份证;
(4)合同有抵押条款须提供抵押方身份证明,财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