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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纠纷一案 正蓝旗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

王峰律师     2015-12-16 阅读:692

王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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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原告高某某诉被告李某某物权纠纷一案,我作为被告的代理人,于12月10日于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人民法院在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本次庭审效果较好,完全依对方提供的证据反驳...



原告高某某诉被告李某某物权纠纷一案,我作为被告的代理人,于12月10日于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人民法院在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

本次庭审效果较好,完全依对方提供的证据反驳对方的证明目的,并借用对方的证据加以证明我方的主张、关点。以事实为根据,依法保护了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闭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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