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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的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任达律师     2016-01-28 阅读: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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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2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的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夫...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2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的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房屋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即购买房屋时的出资为房改房所有权人对夫妻双方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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