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医疗事故纠纷案件的胜、败诉讼规律,总结相关经验教训,北京王雪医疗律师团队撰写本文,为避免医疗事故纠纷败诉发生支招。
相较于其它类型的民事诉讼案件,医疗事故纠纷诉讼案件的败诉普遍较高。而北京王雪医疗律师团队代理此类案件,败诉率极低、而且获取大额赔偿(指30万以上)比例极高,甚至有部分百万乃至四百万以下的精彩胜诉案例。
研究医疗事故纠纷案件的诉讼规律,总结相关经验教训,北京王雪医疗律师团队撰写本文,供有需要的人士参考使用。
一、盲目诉讼招至败诉是主要原因
有相当一部分案件,医方医疗行为不具有有诉讼价值的医疗过错,这类案件是不能诉讼的。但由于当事人,或是其代理律师缺乏医疗过错性质的判断能力,只要看到医方有过错,就认为一定能赢,甚至还对案件抱有不切合实际的过错期望,盲目起诉,其结果必然败诉。
二、对医方篡改病历等程序性过错寄于过高诉讼期望
由于绝大多数的患方不具有医疗技术过错等实体行为的分析、判断、主张能力,而对于医方的程序性过错(诸如篡改病历)则寄于过高的期望,几乎把全部诉讼希望都集中在这些程序性的过错上,而对于医方真正的、非常具有诉讼价值的医疗技术性过错不去主张,最终导致败诉。面对这样大量的败诉案件,我们往往深感惋惜。
此类案件只要鉴定结果一旦作出,案件败诉的最终结局基本无法改变。北京王雪医疗律师团队认为,绝大多数医疗事故纠纷诉讼案件,患方总体的代理策略应当是以实体主张为主,兼顾程序性主张。
三、诉讼水平低下导致一些极具诉讼价值的案件败诉
曾经有这样一例诉讼标的巨大的医疗事故纠纷案件的败诉,让北京王雪医疗律师团队深感惋惜,总想将这一案件写出来提供人借鉴。
某男,额头长出直径一公分大小肿块,医方认为是粉瘤,在门诊随意切除,无手术记录、无手术同意书,全部医疗文书仅“粉瘤切除”四个字。术后半年该瘤疯狂、急剧全身转移。后经病理证实为黑色素瘤,患者为治病到美国花300多万人民币医疗费。
从诉讼角度讲,此类案件诉讼的最核心争议应当在黑色素瘤的手术切缘应当旁开瘤缘一公分,否则属于不恰当切割。此类肿瘤的特点是:早期恰当切除,可以临床治愈,而不恰当切割会导致肿瘤加速转移。
而诉讼中证明医方手术切缘是否符合技术操作规范,对患者的肿瘤切割是否属于恰当的切割,医方需要使用手术记录来证明,而本案医方未记手术记录,这是对于患方极为有利的因素。因此理论上讲,医方不能举证证明其手术属于规范切除,应当属于全责案件。
然而,可惜的是患方诉讼中始终未作上述主张,未利用医方未作手术记录这一对患方极为有利的诉讼条件,导致鉴定仅认为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鉴定报告作出后,患方找到我们团队代理,尽管我们在一审鉴定人出庭、庭审辩论中,以及二审中极尽努力,但最终还是回天无术,患方最终仅获得10%责任程度的赔偿。
这一深刻的教训,值得所有患方当事人深思。
四、患方综合实力低下是患方败诉或诉讼结果不理想的重要原因之一
进行医疗事故纠纷对患方的综合实力的要求是很高的。对于律师作用的认识能力;对于争议技术领域所涉及医疗、法律的学习能力;对于纠纷中策略的应用、把控能力;经济能力等,都决定着案件的最终结果。依据实际工作中经常性发生的情况,总结以下实力不济、易于招至不利后果的现象:
一是错误评价、选择、聘用代理人或律师,特别是重大案件使用便易律师;
二是当事人处处以强势的姿态展示其弱示的地位;
三是当事人与代理人或代理律师没有配合;
四是把所有的医疗过错都当成是诉讼利器、过度精细诉讼;
五是没有诉讼策略;
六是当事人自已对案情过度下结论;
七是当事人发泄性倾述。
八是案情被媒体过度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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