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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宋一祺律师     2017-01-02 阅读:144

宋一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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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少人喜欢在生活中时常进行一些带有娱乐性质的赌博行为,这样的行为显然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刑法中又是规定的有赌博罪的,那么在什么情况下赌博行为会以赌博罪立案定罪呢...



不少人喜欢在生活中时常进行一些带有娱乐性质的赌博行为,这样的行为显然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刑法中又是规定的有赌博罪的,那么在什么情况下赌博行为会以赌博罪立案定罪呢?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赌博罪就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犯赌博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对于赌博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转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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