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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千人传销案开庭 22名传销头目受审

文开齐律师     2015-03-18 阅读:241

文开齐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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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起涉及22名传销头目、上千参与者的传销案,11日在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公开审理。检方指控该案被告直接或间接吸收传销资金逾7千万元。检方指控,2009年,被告人吴必某经...



一起涉及22名传销头目、上千参与者的传销案,11日在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公开审理。检方指控该案被告直接或间接吸收传销资金逾7千万元。

检方指控,2009年,被告人吴必某经王某介绍出资加入“资本运作”(广东体系)传销组织。同年,被告人吴必某直接或间接发展黄玮某(另案处理)及被告人沈伟某、麦某旺、林演某等人加入传销组织。

被告人沈伟某、麦某旺加入传销组织后,直接或间接发展了唐锦某、龙桂某等多名被告人加入传销组织。

检方指控,随着加入传销组织的人员不断增加,被告人吴必某、沈伟某、麦某旺负责管理传销组织的运作。其中,被告人沈伟某负责管理传销体系的资本运

作,由其将“下线”的申购款汇总后统一分配给传销体系内的A级老总、经理、主任作为“工资”;被告人麦某旺负责帮助传销体系中有困难的人员;被告人林演某

负责管理传销体系的经理,处理传销体系内部出现的打架、矛盾等事情以及给“下线”发放“工资”。

检方指控,根据从被告人林演某处缴获的部分参与者名单,至2013年8月案发时,有上千人参与上述“资本运作”传销组织,直接或间接吸收参与者的传销资金逾7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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