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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是否需要以造成实际人身损害为前提

张美玲律师     2019-01-09 阅读:236

张美玲 律师

执业律所 :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632355031

广州知名合同纠纷律师、企业法律顾问,近十年法律行业从业经验,曾服务过多家大中型企业。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专业铸造品牌,实力赢得口碑!...

导读 基本案情   2017年底,周某某在AA超市的化妆品专柜处购买了一系列的保健产品,周某某完成付款后AA超市向周某某给付了发票,发票上载明购买的产品种类以及购买日期和结算...




基本案情

   2017年底,周某某在AA超市的化妆品专柜处购买了一系列的保健产品,周某某完成付款后AA超市向周某某给付了发票,发票上载明购买的产品种类以及购买日期和结算金额。周某某回到家中后,拆开包装后发生该系列保健产品已经过保质期,周某某拿着商品和发票向AA超市主张退货,并要求AA超市进行赔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周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AA超市在诉讼中主张周某某所提交的发票并不能证明该过期商品即为AA超市所出售。

【广州合同律师、企业法律顾问】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两个:一是买卖合同成立的基础事实的证明责任分配问题,即涉案的过期保健产品是否为AA超市向周某某所销售的商品;二是在未造成消费者实际人身损害的情况下能否适用惩罚性赔偿。本案中周某某在庭审中已经提交的涉案产品以及购物小票,可证明其与AA超市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而AA超市主张该小票所指向产品不清,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向周某某销售的商品非该过期保健产品,故对于AA超市的主张不予支持。第二,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只要消费者购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即可主张惩罚性赔偿金,无需证明其受到了人身损害。

            

【广州合同律师、企业法律顾问】

律师评析

在适用《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惩罚性赔偿金条款中是否需要证明存在实际的人身损害中,首先从法条文义:“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要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知并未要求以实际发生人身损害作为赔偿的前提;其次,由于惩罚性赔偿不仅包括对人身造成的损害,还包括违约损失,因此无论在违约之诉或是侵权之诉中均可能存在使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因而不以实际造成人身损害为前提;最后,销售者购买过期的产品本身已经存在损害,再以实际的人身损害为赔偿前提有违公正。


张美玲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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