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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纠纷

姚志斗律师     2015-03-18 阅读:164

姚志斗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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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遗产房产继承有两种方法:A、公证继承过户:此种类型仅限于继承人之间无争议,能够达成一致继承意见的情况下适用,达成继承协议,所有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



遗产房产继承有两种方法:

A、公证继承过户:此种类型仅限于继承人之间无争议,能够达成一致继承意见的情况下适用,达成继承协议,所有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携带公证书去房管局过户就可以,这种类型比较快,但是一般很难达到。

B、诉讼继承过户:此种类型适用于继承人之间达不成协议,需要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拿到判决,继承人可以携带判决书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继承从何时开始算起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继承法》第2条的规定,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权利,“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里所说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前者是指公民因病、因意外事故或者被人杀害等原因而死亡;后者是指公民因战争、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依法推定其死亡。

因此,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时间也就是继承开始的时间。生理死亡时间,应以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为准;没有医院死亡证明的,可以公安机关注销死亡人户口登记所确定的日期为死亡的日期。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人民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一般以人民法院发出寻找失踪人公告的期间届满之日确定为失踪人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不管是人的生理死亡还是宣告死亡,都产生同样的法律效果。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又不能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的,为了确定继承顺序,需要进行死亡推定。一般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的,推定托辈先死亡;如几个人辈份相同,则推定他们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关系。


遗产分割时效问题

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尚未进行遗产分割的案件,显然不能说是因为继承人对于继承权属、继承份额有争议而提起的诉讼,所以,这类案件不适用继承法第8条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类没有进行分割遗产的案件,法院在审理时通常也不考虑“两年诉讼时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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