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活动中,借款利息的问题经常会引发纠纷,而该类纠纷的发生也是有原因的,可能是因为彼此是熟人所以未就具体事项约定清楚,也可能是因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考虑到风险等。那么,究竟哪些情况会引起借款利息纠纷呢?下面专业的律师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个人借款利息纠纷如下:
1、借款时没有写借条。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当事人仅以口头承诺的方式来约定借款事实,而没有写借条、借据等书面借款协议,借款人到期不还钱,出借人一般无充分证据证明借款及利息事实,诉讼时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2、书面约定借款,但对利息没有约定。
如果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确,一般情况下法官都认定为无利息约定,理由是既然以书面形式约定了借款,而在书面约定中无记载利息的约定,所以,法官会判断当事人对没有利息这一事实达成了一致,即便有其它证据但不很充分的情况下,很难使法官确信为有利息的约定,也难以证明利息约定的高低。
3、约定的利息不符合法律规定。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息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4倍,对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护。
资深的律师提醒您:在借款活动中,如果借条没有约定利息,那也是没有利息的,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