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深圳市某公安分局民警“吃娃娃鱼”,并与暗访记者发生冲突一事正在持续发酵中,首先是《南方都市报》刊发报道称该报记者1月21日因暗访深圳公安部门官员在酒楼吃娃娃鱼一事,与当事官员发生冲突,并被殴打,手机、相机被抢走。随后,派出所民警在接警后协助打人者离开。26日,深圳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此事的情况通报,对14名涉嫌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民警予以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对涉嫌违纪的某公安分局局长王某予以立案调查。之后,又有网友质疑该通报并未说明被调查民警是当晚的出警民警还是参与饭局或殴打记者的民警,也并未详细介绍被调查民警的具体违规内容。
余刚律师2015年1月27日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就此事件中法律问题发表观点,“娃娃鱼”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养殖、繁殖、运输、出售娃娃鱼前须先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即使人工养殖的娃娃鱼也不能全部上市,只有伤残体、不育体和子二代才允许被经营利用。同时余刚律师认为,记者属正常履职舆论监督,虽然暗访偷拍等舆论监督方式尚未有明确法律授权属空白地带,但公职人员若有违法违纪行为理应受到监督,动手并抢走记者采访设备确有不当之处。近日也有观点认为记者暗访偷拍行为过界,导致此事件升级发酵的重要因素在于当事方的过激行为和出警存在程序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