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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人违约责任有哪些

董泽云 律师     2015-03-19 阅读:156

董泽云  律师

执业律所 :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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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承揽合同中,如果承揽人提供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在实践中,承揽人的违约责任究竟有哪些呢?下面资深的律师将为您做一...



在承揽合同中,如果承揽人提供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在实践中,承揽人的违约责任究竟有哪些呢?下面资深的律师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修理。工作成果有轻微瑕疵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进行修整、修补,使工作成果符合质量标准。因修理造成工作成果迟延交付的,承揽人仍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2、重作。工作成果有严重瑕疵的,定作人可以拒收,要求承揽人返工重新制作或者调换。因重作造成工作成果迟延交付的,承揽人仍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3、减少报酬。工作成果有瑕疵,而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可以按质论价,相应地减少所应付的报酬。

 

4、赔偿损失。由于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给定作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上损害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除上述四个主要违约责任外,定作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承揽人承担其他的违约责任。如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承揽人应当支付违约金。

 

专业的律师提醒您: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按约向定作人支付定金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定作人有权不返还定金。定作人向承揽人支付定金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双倍返还所付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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