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不满外墙变色
随着住宅商品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买房。但是,消费者经常掉进开发商设置的陷阱中。如逾期交房、擅自改变规划等方面的问题。
近日,一开发商因违约被告上法庭。因不满所买楼房的外墙由“暗红色”变为“米黄色”,38户买房人共同起诉开发商违约,要求变更外墙面颜色。
38户买房人诉称,该楼盘二期在开盘售楼时,开发商通过沙盘、宣传册、官方微博等方式,对外宣传称该楼房“从仿手工烧结的暗红色砖石墙面和黄金麻花岗岩干挂石材外立面,释放出骨子里的贵族气质;红墙、坡屋顶、老虎窗等元素,原汁原味地还原出英伦风情”。然而,当业主去施工现场看项目进度时却发现,楼盘的外立面颜色竟是米黄色。买房人就该问题与开发商交涉时,开发商明确表示不会对外墙面的颜色进行任何修改。
买房人认为开发商实际施工的外墙面颜色与合同约定不符,构成违约,诉请法院判令开发商将外墙面变更为与宣传及合同约定一致的“暗红色”。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开发商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与合同债务有密切联系。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开发商在宣传楼盘的时候做出诱人的广告,打着“独享英伦风情”的旗号,还未交房就擅自改变房子外墙的颜色,违反合同的约定,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也提醒广大的买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多加注意并保留证据,保护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