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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在哪些情况下会消灭

董泽云 律师     2015-03-20 阅读:156

董泽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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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因承诺人的及时承诺而生效,但也会在一些情况下消灭,那要约在哪些情况下会消灭呢?下面专业的律师将为您具...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因承诺人的及时承诺而生效,但也会在一些情况下消灭,那要约在哪些情况下会消灭呢?下面专业的律师将为您具体的解说。

 

要约消灭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要约有效期限的经过

 

凡是在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的,则承诺必须在该期内作出,超过了该期限,则要约自动失效,不可再接爱承诺。

 

2、受要约人拒绝要约

 

拒绝要约是指受要约人没有接受要约所规定的条件。拒绝的方式有多种,既可以是明确表示拒绝要约的条件,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作答复而拒绝,还可以表现为对要约的实质内容作出限制、更改或扩张而形成反要约,不过在后一种情况下,既表明受要约人已拒绝了要约,同时也向要约人提出了一项反要约。受要约人在拒绝要约以后,也可以撤回拒绝的通知,但必须在撤回拒绝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于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处,撤回拒绝才能产生效力。

 

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通知中,并没有更改要约的实质内容,只是对要约的非实质性内容予以变更,而要约人又没有及时表示反对,则此种承诺不应视为对要约的拒绝。但如果要约人事先声明要约的任何内容都不得改变,则受要约人更改要约的非实质性内容,也会产生拒绝要约的效果。

 

3、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要约

 

要约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可以由要约人撤回或撤销。一旦撤回或撤销,要约将终止效力。

 

4、因要约人死亡而使要约失效

 

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突然死亡。如果未来的合同需要由要约人本人来履行,则要约人死亡不影响要约的效力。一般来说,如果法人解散或被撤销,该法人所发出的要约,自然失去效力。

 

资深的房产律师提醒您: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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