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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分居两年”的误读!

曹成律师     2015-03-23 阅读:139

曹成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911483848

专业代理离婚诉讼十年,事实证明律师走专业化发展的思路是完全正确的。因为专业,所以熟练;因为专业,所以自信。

导读 很多人都知道分居满二年就可以判决离婚这一说法,所以有些人以为自己符合这个条件了而对离婚一事胸有成竹,或者是进行分居等满二年后就起诉离婚。但实践当中真正使用起这一...




很多人都知道分居满二年就可以判决离婚这一说法,所以有些人以为自己符合这个条件了而对离婚一事胸有成竹,或者是进行分居等满二年后就起诉离婚。但实践当中真正使用起这一说法进时会发现理想和现实之间有很大的差距,这一招并不那么简单,甚至是并不奏效,其原因之一在于对婚姻法原文的领会有偏差。

婚姻法关于这一说法的原文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所以,分居的原因只能是因为感情不和,如果没有大的矛盾而只是因为起居习惯或工作原因而分居的,并不满足法律本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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