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律师专栏

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薛为华律师     2015-03-23 阅读:173

薛为华 律师

执业律所 : 上海勤瑞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818986521

关注薛为华律师,即时把握最新劳动人事法律动态、解读焦点劳动争议案例,为企业化解劳动风险、提高劳动管理效率,并提供一对一预约专家律师咨询及劳动问题全程解决方案。...

导读 每到毕业季,一批批应届毕业生走进企业,迈入职场。紧张的求职后换来了一份沉甸甸的合同,签署时才发现,少则几页多则几十页的《劳动合同》中内容可真不少。那么,签订劳动...



每到毕业季,一批批应届毕业生走进企业,迈入职场。紧张的求职后换来了一份沉甸甸的合同,签署时才发现,少则几页多则几十页的《劳动合同》中内容可真不少。那么,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下面资深劳动纠纷律师将为您详细解读。

 

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仔细了解情况,莫签不知情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打工者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尽量对用人单位的这些情况以及企业文化、发展趋势、员工管理等进行全面了解,尽量与资质和声誉较好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源头防范非法用工和侵害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2、签约落在纸上,莫签口头承诺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各执一词,打工者往往有口难辩。所以,打工者要主动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单位不签,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由其督促签订。

 

3、查清用人资格,莫签主体不适格合同

 

事先了解单位名称、法人是谁等情况,注意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转包严重的行业要特别小心。比如,《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规定,建筑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包工头等都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专业的劳动纠纷律师提醒劳动者,一定要注意用人单位是否有用工资格。用人单位最基本的资格就是进行工商登记,自然人、无牌无证的小包工头、“山寨工厂”等是没有用工资格的。

薛为华 律师

执业律所 : 上海勤瑞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818986521

关注薛为华律师,即时把握最新劳动人事法律动态、解读焦点劳动争议案例,为企业化解劳动风险、提高劳动管理效率,并提供一对一预约专家律师咨询及劳动问题全程解决方案。...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