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应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呢?在您的劳动仲裁申请被受理后,您会收到受理通知书,上面会写明仲裁员的姓名,这时,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申请仲裁员回避,那法律上,在哪些情况下仲裁员应当回避呢?请看资深劳动纠纷律师的解读
一、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二、哪些情况仲裁员应当回避
1、根据现行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做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保留以上规定的同时,增加了仲裁员应当回避的情形:
(1)仲裁员是本案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2)与本案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3)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专业的劳动纠纷律师提醒您,相对于诉讼程序而言,仲裁程序已经比较精简了,它只需要纠纷当事人去相应的部门提交相应的材料,并按规定参加庭审,然后等裁决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