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证据使用技巧
实践当中,有些录音所要证明的事实并不是整个案情的重点,所以法官不愿听。只有那些重点的,尤其象本案这样法官都希望你能够拿出这样的证据的,是最有力度的。那至于怎么去判断是否属于重点证据,只能因案而异,无法在这里归纳说明。但所有的录音证据,都要注意几下细节:
1,效果尽量清楚,最好达到一听就能分辨出是谁在说话的程度;
2,内容上要包括简练的,最能体现中心思想的那么几句话,表达方式上可根据对方特点或具体场景而定,以得到对方的确认意思表示为成功标准。
3,整理。如果时间很长,要把核心部分适当程度承前带后地截取出来,尽量不要占用法官太长的时间,然后制作成光盘。
4,开庭时自备笔记本,多数法庭里都没有播放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