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工资惹祸乱
年末上演招聘热,各行各业员工流动性都比较大,更是上班族跳槽的最佳时期。但劳动合同陷阱案时有发生,上班族在跳槽时一定要谨慎签订劳动合同。
小梦是一家旅行社渝北分社的导游,在干了一年后选择跳槽并把昔日东家告上法庭。 小梦称,从2013年初干到去年初,自己一直在某旅行社渝北区分社任导游和领队,但旅行社一直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旅行社方面表示,根本没有小梦这个员工。小梦就是一个居间介绍旅客的中间人。
为了证明自己就是旅行社的员工,小梦拿出证据———旅行社通过银行向她发放工资的银行交易明细。对此,旅行社表示,银行交易明细并不是发放的工资收入,而是介绍旅客业务后所打的团款。
去年7月,渝北区法院认定小梦就是该旅行社的员工,因旅行社没有和小梦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2万余元。旅行社提起上诉,去年年底,市一中院终审驳回上诉。
提供劳动关系凭证很重要
据统计,近年来因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产生争议的案件,占该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43.17%。法院称,究其原因,主要是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或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或缺乏据理力争的勇气,草率签下了劳动合同,为纠纷的产生埋下了隐患。
取证困难、举证不能是劳动者败诉的主要原因之一。法院建议,注意收集和积累证据。劳动者平时应注意将和工作有关的东西进行保留。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甚至考勤记录、平时在工作场地所摄制的手机视频等。另外代表公司签收快递,该快递单一般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著名劳动律师石锦双提示,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主要条款进行了详细的分列说明,但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受文化水平、从业经验、谈判能力等限制,在审查劳动合同文本时往往缺乏警惕心和辨别能力,导致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后处于劣势地位。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也是用人单位的护身符,一旦发生意外,合同才是依据,为了劳动者自身的利益,签订合同千万要睁大眼睛看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