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静律师每日说案---表兄妹相爱结婚,他们的婚姻效力如何?
刘某和周某是亲表兄妹关系,二人自小互相爱慕,后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当时并未告知二人关系,婚后二人经常吵架,现周某将刘某起诉到法院离婚,请问该二人能否离婚?
答:刘某和周某是表兄妹关系,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于法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法院应当判决该二人婚姻关系无效。宣告婚姻无效是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序,被宣告无效的婚姻即认定为自始不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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