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静律师每日说案---网购发生争议,如何维权?
路旭咨询:路旭在一家知名购物网站拍下了一套化妆品,提交了订单而且通过了网站审核。在查无音讯7天后,该网站显示该订单被撤单。路旭要求该网站继续履行合同遭到拒绝后,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他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陈静律师解答:《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网络购物的跨区域性特征,消费者要提高认识,在购物前要明确被告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消费者可通过当地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查询,也可以向已经与网络销售商联系过的消费者联系,还可以通过网络新闻以及各种通讯渠道进行了解。网购时要事先明确合同履行地,最好双方约定管辖的法院,消费者要尽量选择自己方便诉讼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