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离,非我所愿!
说实话,多数情况下我并不愿意代表当事人去和对方谈离婚的事。首先是多年的夫妻关系能被律师的三寸破烂之舌就劝离的成功率非常低,这是我多年的经验和总结,那最后是拿了委托人的钱而事儿没办成,心里总是存有几分愧疚,这钱挣得不舒服。
第二个原因是委托人之前向自己所作的陈述多为单方之见,当和对方详细交流后会发现,要么对方实际很委屈而让自己难以狠心开口,要么是双方情感纠葛和恩怨太多,分歧巨大根本无法协商解决,此时会让自己在情感上左右为难,进而影响了自己的情绪。
第三个原因,对于那些少数通过自己的“开导”而实现协议离婚的,也感觉是自己亲手血刃了一对夫妻关系,总不如法院判决他们离婚的那种方式更让自己心安。所以,对于单独的一项“劝离”的工作,本人是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