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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客车水箱爆炸伤人 险企依意外伤害事故拒赔

唐春林律师     2015-03-23 阅读:239

唐春林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8810090254

唐春林律师,专业处理保险纠纷问题,为客户的保险再保险。

导读 大客车水箱爆炸伤人大客车在行驶过程中水箱突然发生爆炸,造成与其并排行驶的公交车上的多名乘客烫伤,近日,一名乘客起诉后,大客车的保险公司竟然以其为意外伤害事故拒赔...



大客车水箱爆炸伤人

大客车在行驶过程中水箱突然发生爆炸,造成与其并排行驶的公交车上的多名乘客烫伤,近日,一名乘客起诉后,大客车的保险公司竟然以其为意外伤害事故拒赔。

田某诉称,2014年3月的一天,他乘坐的918路公交车行驶在顺义区。一辆大客车与公交车并排行驶时突然水箱爆炸,水箱里的热水喷溅到公交车乘客身上,造成多人受伤。事后,大客车司机与公交司机签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确定大客车负全责。他起诉大客车司机的雇主及保险公司,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8万余元。

大客车司机的雇主辩称,车辆投了保险,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辩称,大客车并未与伤者或者伤者乘坐的公交车相接触,水箱爆炸导致热水喷溅到乘客身上,属于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因此,车辆在运行状态中发生碰撞、剐擦、碾轧、翻车、爆炸、坠车、失火等事件均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田某1.8万余元。

险企依意外伤害事故拒赔

本案中,保险公司认为大客车水箱爆炸造成公交车上乘客烫伤属于意外伤害事故。那么究竟意外险和交强险有着怎样的区别呢?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简单的说意外险保的是自己,交强险保的是别人。本案中,事发时是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属于交通意外范畴,因此,属于交强险的范围。

不同险种有不同的赔保范围,投保人一定要对自己所投的保险有正确的认识。一旦发生赔保事宜,一定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要求相关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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