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达华咨询:我弟弟去年遭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一栋房屋。他与女友因不够年龄只是依当地风俗结了婚。弟妹现在才18岁,仍然住在与那房屋内。我担心弟妹再婚时卖掉房屋,那是我父母花费了一辈子的积蓄买的。请问弟妹继承权吗?
陈静律师解答:《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你弟妹去年“结婚”时才17岁,违反了《婚姻法》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而且,两人也未进行婚姻登记,没有确立夫妻关系,彼此不享有法定的夫妻权利和义务。你弟弟死后,房屋成为遗产,有继承资格的人按照顺序参与继承。既然你弟弟和弟妹的“婚姻”无效,你弟妹就无权继承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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