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中旬,本人接受委托代理当事人与本单位因辞退工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支付最后一个月工资、不支付加班费的劳动争议案件,该案件经庐阳区劳动仲裁委仲裁,支持申请人经济补偿金、最后一个月工资共计3.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