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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闯祸保险拒赔 虚报年龄驾照无效

唐春林律师     2015-03-24 阅读:112

唐春林 律师

执业律所 :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8810090254

唐春林律师,专业处理保险纠纷问题,为客户的保险再保险。

导读 驾车闯祸保险拒赔罗某驾车闯祸了,暗自庆幸自己早已购买了商业险,谁料索赔并未如愿以偿,保险公司再三拒绝,这背后究竟隐藏了什么真相呢?2013年11月18日,罗某驾驶车辆在...



驾车闯祸保险拒赔

罗某驾车闯祸了,暗自庆幸自己早已购买了商业险,谁料索赔并未如愿以偿,保险公司再三拒绝,这背后究竟隐藏了什么真相呢?

2013年11月18日,罗某驾驶车辆在左转弯时与一辆摩托车发生严重碰撞,摩托车驾驶员陆某死亡。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罗某与陆某都有违法行为,负事故同等责任。让罗某没有想到的是,其多次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却均遭拒绝。为此,罗某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其30万元。

法院审理后发现,其实罗某的庆幸中早有侥幸,因其最初领取驾驶证时虚报了自身年龄。法院审理后,判令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险范围内赔偿死者11万元,商业险部分可以拒赔,同时判令罗某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41.5万元。

法官表示,通过案件审理,发现罗某实际出生于1995年10月,为获取驾驶许可,其谎报出生年月为1993年10月,并凭此不正当手段于2012年4月取得了机动车驾驶证并使用至今。按罗某的实际年龄,其领取驾驶证时并未成年,未达到法定领取驾驶证的适格年龄。交管部门事后也认定罗某驾驶证的来源性质认定为“未依法取得”,属无效驾照。基于罗某驾驶资格的非法性,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罗某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商业三者险的诉讼请求。

虚报年龄驾照无效

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同时,本案中,罗某是属于无证驾驶,无证驾驶在商业险范围内是免赔的。因此,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罗某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商业三者险的诉讼请求。

聪明反被聪明误,罗某的雕虫小技在威严的法律面前始终是不堪一击的。一切只有依法办事,才能真正获得该享有的权益。

唐春林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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