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沈阳咨询:我在某钢管公司做操作工,近期该公司效益不好,已经有半年没有发工资了,该公司把一部分钢管给我们当工资发放,我又没有销路,拿这些钢管有什么用呢.请问,公司的行为有效吗?
陈静律师解答: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书中约定的以废旧物品替代工资,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确认为无效条款。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得以实物替代货币形式支付工资。该公司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你可以先行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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