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双方离婚后男方仍对女方怀有积怨,在女方来京务工后,男方以孩子名义到北京起诉女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难点:从法律上看,不论离婚时夫妻双方如何约定的抚养费,都不影响孩子在必要时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这是法律基本原则。从审判实践上,支付抚养费是符合传统道德标准的,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基于这两点来看,本案想打赢,确实不易!
分析与处理:
这类案件,一方面要证明对方完全有条件独立抚养,另一方面要证明我方经济确实困难。在我的提示下,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我们取得了男方经营洗浴中心、有汽车、送孩子上私立学校等证据,证明男方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负担孩子的全部费用;另一方面,我们拿到了女方收入低,租房住,生活困难的证据。同时,我们告诉了法官男方提出跑到北京来诉讼的本意是为了让女方难看,以此来发泄离婚前对女方的个人积怨。
最终结果:
男方本人没有出庭,律师对我方提供的证据遮遮掩掩,导致法官从内心上倾向于女方,让法官看到了事情的本质,最终判决驳回了对方的诉讼请求,我们完胜!
经验分享:
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案件,双方基本上都属于经济困难,如果花钱聘请律师来打官司,反而容易成为对自己不利的反证。所以,庭审中对于这个问题一定要主动找理由加以合理解释,否则会非常被动。
2、证明一方有钱,一方没钱的证据,一定要准备充分,否则很难突破法官的惯性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