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人蜂拥赴港买保险
香港素有“保险公司多过米店”的说法,近日来,在港购买保险也成为内地人感兴趣的投资项目。
据了解,香港保险保障范围较广。香港重疾险保障范围是100种疾病,内地是55种。且内地是癌细胞必须扩散才属于癌症,香港则把癌细胞没有扩散前也列为理赔范围内。
上海郑女士购买了香港的一款重疾险,每年交费4000多港元,她表示:“缴费很麻烦,要去银行换港元再汇到香港;因为汇率波动,存在账户的钱要多于实缴保费;购汇存在手续费;综合算下来,实际支出要高于保费。”
虽然香港保险保费便宜赔偿高,但最大的麻烦是理赔纠纷。一旦发生理赔纠纷,内地被保险人必须到香港走理赔程序,聘请香港律师。
两地保险理赔程序有何不同
根据《保险法》规定,内地保险理赔程序如下:
(1)出险通知。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要立即通过口头或函电方式通知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及时填写“出险登记簿”。
(2)损失检验。保险公司接到损失通知后,应立即派员勘查现场,对受损标的进行检验,以便准确取得损失的原因、受损情况和受损程度等材料,判断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3)审核各项单证。审查保险单的有效性,对其他有关单证也必须予以审核。
(4)核实损失原因。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案情核实原因,包括赴现场实地调查和函电了解,或向专家、检验部门复证。
(5)核定损失程度和数额,赔付结案。当保险标的损失的原因肯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时,则要进一步核定损失程度,具体计算应赔数额,予以赔偿或给付。
由于香港和内地属于不同法系,因此涉及保险理赔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也多有不同。如对失踪后宣告死亡的定义,内地是失踪两年可宣告死亡,香港则是失踪七年才可宣告死亡。此类的法律不同还有很多,这都给保险理赔造成了相当的困难。
赴港买保险固然受香港法律的保护,但考虑汇率的变动及保险公司有权调整回报利率,加之香港属境外,理赔程序与内地不同,遇到理赔纠纷不好处理,风险不容小觑。因此,内地人赴港买保险一定要建立在充分认知风险的基础上,切勿盲目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