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条例》第六条规定:律师应当依照律师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律师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是律师的职业使命。律师应当牢记使命、关注民生、服务民众、奉献社会。
大家可能认为,法律援助案件都是小事、都是难事、都是费力不讨好的琐碎事。其实说对了一部分,法律援助案件是难事,这针对被援助当事人而言;是费力但我们办案的目的不是为了讨好谁,是为了正义的还原;别人看来是小事,但对于被援助人来讲是大事。这是一个“普通”的法律援助,让我印象深刻。如果当事人得不到援助,又是怎样的结果呢?法律援助案件正是这看似普通,却在办理细节处,让你会感悟到律师法律援助的价值所在。
(一)案件背景:
1、援助案件是大事,当事人飞来横祸,生命旦夕。
德州学院门口西,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德州学院美术系学生章某在通过大学路时,被一辆自东向西飞驰而来的小轿车撞到。被撞学生章某有生命危险,被送进医院,伤势严重。交警部门随即赶到现场处理事故,肇事车辆被查扣。事故发生后,事务所崔玉成律师应约与德州学院领会面探讨案情。
2、依据《法律援助条例》伸出法律援助之手,免除全部近万余元律师代理费。
因被撞学生是湖南籍,父母离异,家庭困难,且还需大笔医疗抢救费。当即律师所决定免除该案件全部的律师代理费,通过司法局办理手续,以法律援助案件方式代理。免除这上万元的律师代理费无疑是为之雪中送炭,挽救生命之举。该法律援助案件引起律师事务所的高度重视,回到律师事务所后与所交通事故专业部展开案件研讨,最后指派该专业部具有办理交通事故疑难案件经验的崔玉成律师负责办理。
(二)专注援助——使命使然:
1、援助案件律师不仅要关注法律节点,更需要人性化的关怀。
受伤者德州学院学生章某被撞的是头部,没有脱离生命危险,医生初步预测可能严重会变成植物人。在医院重症监护室内监护。
崔玉成律师与德州学院美术系领导于主任、高书记、杨主任、傅主任等都定期多次到医院看望,了解病情,叮嘱医院尽一切办法进行抢救。德州学院派老师、学生陪护。
2、沟通、阐释、化解是律师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基本功。
安抚家属。章的父亲闻讯从湖南赶到德州,在德州学院系办公室里情绪异常激动。20岁的大一学生,美丽的人生,美好的前程,飞来横祸父亲无法接受。崔玉成律师接到德州学院美术系领导的电话,火速赶到学校,见到了章的父亲。崔律师向他讲述了案件的进程,同时对目前的现状进行安排:首先告诉家长,对于这次交通侵权事故中学校并没有责任,对学校提出赔偿请求是不正确的,但是学校会协助受害方处理事情,比如意外人身保险的索赔等。其次、让家长一心到医院照顾伤者,其它法律事务及案件问题由崔律师负责处理。
3、法律援助律师要对法律有深入理解,讲方法,办案要求高质高效、精益求精。
事发两周后伤者没有好转的迹象,仍昏迷不醒,医药费已花费近十万元,追讨赔偿款治病是当务之急。在崔玉成律师和章的父亲对肇事司机家属的多次商谈催次下,肇事方垫付了部分抢救费。肇事方为济南车辆,私家车,且尚不知其赔偿能力。
通过崔玉成律师多年交通事故办案经验判断,肇事方对于如此重大事故不会一直垫付下去。于是崔玉成律师接着又重点进行以下工作:
(1)确定本次事故责任划分。先后多次到德州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了解情况,领取《交通事故认定书》,最后经过与交警的说明和阐述,确定学生章某无责任,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
(2)迅速对肇事方的财产(肇事车辆)进行保全。按照规定事故处理大队对肇事车辆的查扣一般为二十天,且根据德州事故处理大队的办案惯例,在事故认定书出具后给受害方2-3天内到法院保全车辆。时间紧急,崔玉成律师对于保全车辆的程序驾轻就熟,但棘手的问题是保全需要担保,对于一个外地人来说这显得很困难,最后崔律师决定用自己的财产为当事人做担保,顺利通过法院查封肇事车辆,为当事人争得一份诉讼执行的保障,争得一个重要的主动权。
(3)法律援助案件要树立为民办实事的思想,特别是为弱势群体办实事,精于运筹、让远水解近渴。。如何将保全的车辆变现是崔玉成律师一直在考虑的事。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期间为15天,如果15内不起诉本次保全就自动终结,车辆等于没查封。如果15日内起诉,诉前财产保全就续保,那么该车辆只能在法院判决后执行阶段变现金。而且从当时来讲起诉也不是明智的选择,因为案件双方在律师的调和下也都积极的调解中。在这两难的境地下,崔玉成律师提出一个方案解决了问题:受害方向法院主动解除保全,条件是肇事方必须得交相应的保证金5万元,且将这5万元交到医院用于伤者治疗。最终,将这本属于案件终结后才可能拿到的执行款,在没有进入诉讼阶段就提前变现,及时地作为治疗费用交到医院。进过有效治疗,事故发生后二十多天,章某病情有所转好。
(4)做当事人后盾,促成和解。经过崔玉成律师的调查,本次事故肇事车辆在济南某公司投保最高限额12.2万的交强险、在湖北某保险公投保10万的商业三者险。在加上前文提到的5万元保证金和前期肇事者所垫付的抢救费,共有三十多万的保障。一般事故发生三个月后才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三个月后,崔律师指导者当事人到法医鉴定所进行鉴定,结论是构成四级伤残。对此崔律师对各项赔偿明细数额,包括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等进行核算。当事人心中有了底,为减少诉讼时间和降低诉讼成本,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肇事方同意以35万元赔偿给受害者,事故完满解决。
(三)结案释重、审视律师天职:
法律援助案件是律师事务所免收律师代理费为经济困难等符合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代理案件。本身意义不仅在于考虑当事人的经济条件,更重要的的让弱者在法治社会的今天,得到应有的正义。
“放得下的是案卷,放不下的是案情”这是崔玉成律师在他的律师网络博客所总结的经典语录。
《法律援助条例》已经颁布实施十周年,律师也随着援助案件成长,重新审视该援助案件,将案件办精致,将矛盾化和谐,担负起“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神圣使命,是律师不变的信条。